·诺奖作家经典作品。
·《荒原狼》问世差不多半个世纪后在美国掀起浪潮,甚至有摇滚乐队取名为“荒原狼”,那些离经叛道的年轻人在小说主人公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
·黑塞以编者和主人公的双重视角创造了一个游离在人群边缘的荒原狼形象。被托马斯·曼比喻为德国的《尤利西斯》,引领读者找寻内心真实的自我。
·历经百年,不断再版,畅销全球。
·一般西方评论界都认为它是黑塞中年时期的代表作品。
·本次出版为全新翻译,力求在更加贴合当下读者阅读习惯的同时更准确地翻译作品,让读者可以更精确地感受到黑塞作品中的韵味。
·与《在轮下》《悉达多》《德米安》并为同一系列,增加整套书的可收藏性。
作者以自序的方式介绍了姑妈家的新房客,房客自称“荒原狼”,他与整座城市格格不入,每天闭门不出,但是又透露出高贵的学者气质。后来,“荒原狼”消失在城市中,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与“荒原狼”有关的讲述就此展开,他神秘独特,没有朋友和亲人,孤独地生活在一座不属于自己的城市里,精神和情感都被城市的繁华和热闹所压迫,不会享乐,不知道人生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在如此的思考和不断的自我探索中,他最终明白,人生是对爱和自由的追逐。
本书内含某个男人——我们称其为“荒原狼”,而他也曾多次用此名号自称——留给我们的笔记。至于他的手稿是否需要一个导论性的前言,这个问题可以先放一放;就我而言,我反正想要给他的文稿再加几页,好记下他在我记忆中的模样。我对他知之甚少,特别是对他的过往和身世,我始终不得而知。但他这个人给我留下了深刻且——我不得不说——可亲的印象。
荒原狼是一个年近五十的男人,几年前的某一天,他出现在我姨妈家,说自己正在找一间带家具的房子。他租下了屋顶的阁楼和旁边的一间小卧室,又过了几天,他带着两个行李箱和一个大书箱回来了,在我们这儿住了差不多九到十个月。他一天到晚很安静,就他一个人,要不是因为他睡在我的隔壁,让我们有那么几次在楼梯或走廊里偶遇,我们根本不可能彼此相识。他不喜和人打交道,像他这般极度不合群的人,我前所未见;他偶尔称
自己为荒原狼,这倒真是一语中的:他就是一头荒原狼,一种来自与我的世界相异天地的生物,一种陌生、野性而又怕生——极其怕生的——生物。而他基于个性与遭遇曾将自己置于何种孤独之中,并且又是如何自觉地视之为命中注定,这些都是我看了他留下的笔记后才知道的。不过,通过之前短暂的接触与对话,我已对他有了一定的了解;尽管在我们的私人交往中,我对他的印象较为模糊、零散,但是我觉得,从他的笔记中我所了解到的那个人与我之前的印象还是基本吻合的。
荒原狼第一次踏进我们家,向姨妈打听是否有房子出租时,我恰好在场。时值正午,餐盘尚未收拾好,而我还有半小时的午休时间,然后才要去办公室上班。我至今忘不了这次见面他留给我的印象——很奇特、很矛盾。他先是拉了拉门铃,然后穿过玻璃门走进来,在半明半昧的楼道里,姨妈问他想要什么。但是他——荒原狼——并未作答,也没有自报家门,而是像闻到了什么东西似的,把梳着一头短发的尖脑袋抬得老高,用灵敏异常的鼻子四处嗅了嗅,说道:“哦,这儿闻着不错。”他边说边笑,我那好心的姨妈也笑了,而我觉得这样的问候语只能说是滑稽,心里不免对他有些抵触。
“哦,是这样,”他说,“我来看看房间,您要出租的那间。”
我们三人一起沿着楼梯往顶楼走,我这才仔细地打量起这个男人来。他不是很高,但走起路来昂首挺胸,就像一个身板笔直的高个子。他身上是一件入时且舒适的冬季大衣,穿着大致得体,但并未细致打理过。胡子刮得很干净,头发很短,有些地方冒出一丝灰白色。最初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他走路的样子——有些倦怠,略显迟疑,这和他硬朗、挺拔的身形以及说话时的语音语调完全不相符。后来我才发现并听说,他有病在身,走路不太方便。他笑呵呵地查看了楼梯,墙壁和窗户,还有楼梯间里高大的旧衣柜,他那特有的笑容在当时也让我感觉很不舒服。他看上去颇为满意,同时又好像觉得所有这一切挺好笑的。反正,他这个人给人感觉就好像他是来自一个陌生的世界,比如来自海那边的那些国家,他虽然觉得我们这儿的东西都挺漂亮,但就是有些奇怪。他是一个——我只能这样说——礼貌而友善的人。他对屋子、房间、租金、早餐以及其他的一切事宜都一口答应了,没有任何异议。即便这样,他整个人身上还是弥漫着一种陌生且在我看来是不善或是带有敌意的氛围。他租下了那个房间,还额外租用了一间卧室,又了解了有关暖气、水、食宿服务和住户守则等一应事情,他的态度很和气,听得也很仔细,不仅同意了全部条件,而且立刻提出预付租金。尽管如此,他处理这些事务时又显得颇为漫不经心,像是他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滑稽,并不想把自己太当回事,就仿佛租一间房,和别人用德语交谈,对他来说是件稀奇而新鲜的事一样,而实际上他的内心正在思考毫不相干的事情。这约莫就是我对他的印象了,算不上好,但好在后来有各种小细节改变了他在我心中的第一印象。在他身上,我最先喜欢上的是他的那张脸。它给人一种陌生感,但我就是喜欢:这是一张与众不同、略显悲伤的脸,但是它清醒、睿智、干练、脱俗。除此之外——我也想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咄咄逼人,他的那种礼貌与友善完全不含一丝傲慢,虽然看得出这么做让他颇感费力;正相反,他的礼貌与友善有种感动人心、近乎恳求的意味,这让我很快对他产生了一点好感,而其中的缘由直到后来我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