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的呼唤/外国文学经典·名家名译(全译本)》:
这么大一片庄园,统统归巴克管辖。他就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如今已经四岁了。当然啦,除了他还有别的狗,这么大的一个地方不可能没有别的狗,可是他们都不算数。他们只不过来来去去,扎堆儿住在狗窝里,要不就是悄无声息地安顿在屋里的一个小角落。名叫图兹的那条日本哈巴狗,还有名叫伊萨贝尔的那条无毛狗,就是这个样子,这帮可怜虫难得把鼻子伸到门外边,或者是把脚踏到院子里面去。另外还有不少猎狐狗,少说也有二十条。有时候,图兹和伊萨贝尔在大群手持扫帚、拖把的女仆保护下,从窗口向外看那群猎狐狗,这帮家伙便穷凶极恶地冲他俩一阵狂吠,吓得两个可怜虫心惊肉跳。
但是巴克既不是养在屋子里的狗,也不是住在狗窝里的狗。整个庄园都是他的领地。他和法官的几个儿子一块儿跳进游泳池戏水,一块儿去打猎;陪法官的两个女儿莫丽和爱丽丝早晚出去散步;寒冬的夜晚,他在书房熊熊的炉火边,蜷伏在法官的脚下;他把法官的几个孙子轮着驮在背上玩耍,在草地上推着他们打滚,护着他们冒险走到马厩院里的水槽边去,有时候走得更远,一直走到驯马同场、莓子园那边。在猎狐狗面前,他高视阔步;遇到图兹和伊萨贝尔,他压根儿就不拿正眼瞧他们。因为他才是这里的主宰——主宰着法官米勒庄园的所有飞禽走兽,连人也包括在内。
巴克的父亲叫艾尔莫,是一条高大的圣伯纳德狗,向来都是形影不离地陪着法官。巴克总是学着父亲的一举一动。跟他母亲沙普比起来,他父亲的个头并不大——体重只有一百四十磅——他母亲是个苏格兰牧羊犬。不过父亲这一百四十磅的块头上,还添了一种尊严,这是舒适的生活和大家的尊敬带给他的,于是他身上便带有了一种王者派头。从小到大这四个年头里,巴克一直过着贵族的优裕生活,养成一副高傲的模样,简直有点自命不凡,就像个孤陋寡闻的乡绅有时候表现的那样。尽管如此,他依旧是生龙活虎,并没有堕落成养尊处优的室内巴儿狗。凡打猎之类的户外活动他统统参加,所以锻炼得身强体壮,脂肪少而肌肉发达;他和那些爱洗冷水浴的族类一样,热爱水也成了他强身健体的一个秘方。
这是1897年的秋天里巴克的情况,那一年,克朗代克①发现金矿,吸引了大批淘金者,从世界各地涌向这个冰天雪地的北极地区。不过巴克不看报,他不知道那个叫曼纽尔的花匠帮手不够朋友。这家伙有个改不掉的坏毛病,热衷于中国式赌博,而且赌起来还有个致命的弱点——痴迷于一种赌法;所以他注定了要倒霉。这个赌法非得有钱才行,而他当花匠帮手的工钱,连养活老婆和他那一大堆孩子都不够。
那天夜里曼纽尔的背叛行为让巴克终生难忘。当夜,法官去参加葡萄种植协会的一个会议去了,孩子们都忙着组织一个体育俱乐部。谁都没看见他和巴克穿过果园走出去,巴克以为这不过是出去散散步。谁也没看见他们来到那个叫作“学府”的信号停车站②,只除了一个人。只听那人和曼纽尔交谈了几句,随后便发出叮当作响的钱币声。
“你该先把货捆一下再交货吧。”陌生人不满意地说,曼纽尔便用一根结实的绳子,在巴克脖子上戴着的项圈下面系了一个双扣。
“你只要一拽,就能勒得他透不过气来。”曼纽尔说,那陌生人哼了一声,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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