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爱的泛神论
黑格尔首次有原创意义的哲学,可以叫作“爱的泛神论”,这个立场的
达成,是透过反对康德将义务与气质性好(inclination)、道德律则与自然
冲动、理性与情感等作过份严格的对扬。正如席勒、荷尔德林和其他浪漫主
义者一样,黑格尔反对这一类严苛的二分法,因为这二分法对人类的人格的
整全性是一大威胁。黑格尔于是要尝试越过和驳斥康德了。
康德曾经强调,作为一个道德的实践者,人是完全自律的(autonomous)
,道德律是由人自己的实践理性(practical reason)所谕令的;这道德律乃
是:人是(或日:应该是)他自己的主宰。然而这正是困难所在。由于人要主
宰他自己,人便不是真正的自由,而是自我分裂成为一半的自由人和一半的
奴隶。最大不了地,人类是他自己的奴隶,他被他的主人(理性)所奴役。耶
稣的讯息刚好弥补了这一项分裂,而将人格内在地统一了。这就是基督教透
过神的慈爱对人作赦免与救赎的意义所在。耶稣所传扬的这种新的伦理,并
非一“理性”的伦理学,而是一种“爱”的伦理学。“爱”完成了“理性”
所绝对不能完成的工作:它不单只调和了人与人之间的隔膜,更将人与其自
身之间的分裂调和了。
耶稣的戒律之所以为戒律,只是就其外在形式而言,而不涉及其内在
意义。“命令”(imperative)的形式对一个心灵的内在生命而言是不够充分
的。因为“命令”必然地是概念性的,然而生命却是一个整全体。主人与奴
隶之二分,“应然”与“实然”之二分,都不过是概念分析的结果。然而生
命始终是一个实在的统一性,一个不可分割的整全体。一切对这个生命整全
体所施行的分割都是人为的、机械的和牵强的。它们把本来是同一的撕离,
把生命的统一性破坏。
耶稣把生命从四分五裂的状态收拾,重新建立其原本的统一,从而完成
了道德律。对道德律自由地与本能地遵循的这一种精神倾向,实在较诸“无
上命令”更为有力。这种精神倾向即是“爱”。它是生命的形而上的核心(m
etaphysical centre),是“美,,在吾人内心的一种对应。爱治愈了义务
与气质倾向、意志与思想之间的割裂伤痕。它显示了人类之根源中出自神性
的一面。在爱的荫育底F,许多人类思想上的对立层面都得到彻底的统一—
—诸如主体性与对象性,人类之兽性与理性,特殊性与普遍性,动机与律则
,心理性的与伦理的,物理的与形而上的,写实的和理想的[按:亦可译作
实在论的和观念论的]和人类心灵的意志力与理智力等。
黑格尔的“爱的泛神论”具备了他后来的形而上学的一切特点。它企图
越过片面的理性主义、片面的情绪主义或片面的经验主义,以追求一切对立
的统一。它的方法虽然尚非严格意义下的“辩证方式”,然而它的结构却已
具有辩证色彩了。黑格尔仍然认为,冀求透过逻辑思考去接触终极真理是不
可能的,他觉得人类应该从精神上亲身体验活的和有生命的统一性,用以取
代概念构作中的被捏造出来的统一性。
“由于那属于神性的乃是纯粹的生命,所以,大凡涉及神性之言说讨论
皆必定不能涉及对立矛盾;而一切就对象关系而作之反省之表述方式……皆
必须避免使用……只有精神(Geist)才能够理解与涵摄精神……因此,只有
在一种被精神充溢激荡的条件之下(nur in Begeisterung),有关神性之讨
论方为可能。“以上这一番言词与黑格尔后期较成熟的意见构成了强烈的对
照;在他后期的思想中,黑格尔断然否认兴奋与冲动可以达致真理,而肯定
了概念系统之可能性,并认为在这一概念系统中,神圣之内容是可以透过逻
辑上之对立去表述的。
黑格尔这些早期在神学方面的玄想,与他成熟时期的系统哲学之间的关
连,非常明显易察。那些他在建造“爱的泛神论”时所曾一度否定的(译按
:即康德式的理性),他以后没有再重新加以肯定。他发见了一种新的逻辑
和一种新的理性主义,并挟之以解决一些他早年所克服了的理性主义所未能
解决的问题。他早年以为只有透过活生生的精神才可以完成的工作,现在找
到了可以由逻辑来执行的方法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