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即把领用款项或收支账目开列清单,报请上级核销。有的单位报销制度不健全,财务人员对报销把关不严,个别员工便利用这一机会,将平时非公务积累的一些车票、住宿费等单据混在正常票据中一起报销,冒领公款。<br> 企业报销管理应对原始凭证(如发票)制定严格的审批规定。《会计法》规定: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另外,发票应当具有税务监制章、出票单位公章,发票上的内容要真实、完整、填写清楚。发票上的任何一栏内容均不能任意涂改,若有错误,应要求开票部门重开或在发票上更正;更正过的发票应在更正处加盖开票单位印章,发票大小写金额应一致;金额有差错,不得更改,必须重新开具发票等。<br> 【例】查账人员在检查某单位的“现金日记账”时,发现20××年5月12日16#凭证,摘要为“付张某去上海差旅费”,金额为6960元。查账人员根据大庆至上海来回飞机票仅为2000元,在上海仅住一天,张某又为一般工作人员,住宿费及伙食、市内交通费每天以报销300元为限,途中伙食补贴4天为400元,认定差旅费总额不会超过3800元,因此怀疑有违规行为。<br>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