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实表明,设计教学法和道尔顿制传人中国后,曾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同时其影响又有很大的局限性。这主要受制于两大因素:第一,受中国当时的社会条件制约。设计教学法和道尔顿制之所以在当时的中国受到欢迎,正是因为它们迎合了中国教育界反对、并试图纠正传统教学法的弊病这一需要。如接受设计教学法就是为了克服传统的学科教学相互割裂、缺少联络,不能满足儿童整体生活需要的缺陷,而道尔顿制传人之前,我国教育界正对班级授课制难以适应学生个性发展表示不满。所以,就把它们作为改革的良方接受了下来。但当时的中国社会并不具备普遍实施设计教学法和道尔顿制的条件。首先,受当时经济基础制约的人们的教育观念,还很难真正接受或适应新的教学方法,即使勉强模仿了,也完全可能是徒具形式或换汤不换药。其次,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是缺少推行新教学方法的经济条件。比如,实施道尔顿制要有特殊的作业室,有供学生自由支配的各种实验仪器、图书、标本,要有合格的师资。设计教学法也同样在师资和设备等许多方面均有很高的要求。这些在当时是难以普遍做到的。
第二,取决于教学方法本身的特点及其利弊。无可否认,以儿童为中心的设计教学法和道尔顿制,与传统的以成人、教师为中心的教授法相比,有着独特的长处和优点。比如,注重儿童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性,着意于激发儿童的积极思维,强调自主学习的重要性,努力培养儿童具有自我教育的能力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补救传统教育既忽视儿童的个性发展,又脱离社会的实际需要的弊病。但这些新教学方法又存在着自身的弱点和缺陷。比如,完全从儿童的需要和自愿出发,忽视了教师的作用,使教学多出于偶然和自发,流于放任;完全打破学科界限,使教学内容散漫而缺乏系统,降低了儿童的知识水平;过分强调直接经验,事事让儿童自己去摸索,抹杀了教学过程本身的特殊性,浪费了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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