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缺乏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工作的长效机制。对进城的农民工子女,从2003年起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已颁布了三个文件,制定了有关政策,可以说大政方针已定。而留守儿童的工作还没有纳入法制化的轨道,缺乏相应法律法规的支持。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还没有规范化和制度化,工作参差不齐,发展很不平衡。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政府的工作重心仍是以城市为优先考虑,进城的流动儿童对城市的影响日益增强,基于稳定城市的价值取向,进城的流动儿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具有实质意义的政策的关照,同时流动儿童的聚居性及城市的教育资源优势也有助于政策的落实。然而,由于整个农村教育资源的薄弱及留守儿童的分散性,从根本性上来关爱留守儿童的具有法律效应和可操作性的大政方针亟待制定。<br> 4.各项投入不足。首先是财政投入,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没有专项的财政投入,工作缺乏经费保障。有研究表明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最佳途径之一是发展寄宿制学校,但发展寄宿制学校在财力上有很大的缺口,目前不仅学校少、规模小,而且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很不完善,远远不能满足留守儿童的校内寄宿需求,不少学生选择租住在学校周边的民房,给人身安全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其次是师资数量及优质师资不足,除了为数不多的村级教学点外,建制完善的中小学师生比不能满足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教学需求;来自日益扩张的城市磁吸效应基本上将农村的优质师资一网打尽,城乡教育差异成为城乡各项差异中最显著,也是负面影响最深刻的差异。再次是教师的精力投入有限,调研中发现,教师普遍反映教学任务重,班级学生多,很难能细致考虑并照顾留守儿童的各种需求,对他们的处境除了深表同情外,难有作为。<br> 5.新农村建设缺乏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规划。毫无疑问,新农村建设要靠农村本土居民,今天的留守儿童就是明天的建设者。可问题是,几乎在我们调研的每一个县域,每一个乡村,对于留守儿童这样一个迫切的现实问题,仍是被当作一个小问题而难以顾及或不加考虑。<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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