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1956年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赔偿委员会主任委员,二级大法官,法学博士。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中南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著有《行政诉讼问题研究》、《行政诉讼法疑难问题探讨》、《国家赔偿法原理》、《WTO与司法审查》、《行政许可法的理论与实务》、《行政法制的基本类型》等;合著《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务》、《行政程序法概论》、《行政诉讼法学》、《走向权利的时代》、《宪法小百科》等四十余部;在《求是》、《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杂志》、《人民司法》、《法律适用》、《人民论坛》、《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发表重要论文百余篇。<br> 胡仕浩,1964年生,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二级高级法官。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合著《行政诉讼法释论》、《具体行政行为释论及合法性审查100例》、《国家赔偿法释义与讲座》、《国家赔偿法理解与适用》、《中国行政诉讼法教程》、《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民事诉讼程序改革报告》、《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等。<br> 蔡小雪,1954年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兼职研究员。著有《行政审判中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及适用》;合著《具体行政行为释论及合法性审查100例》、《国家赔偿法释义与讲座》、《中国行政诉讼法教程》、《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培训教材》等;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报刊上发表论文多篇。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