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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劳动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
0.00     定价 ¥ 6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JD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21643541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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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简便易用、专业实用、好读好用”案例,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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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国家法官学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编  

国家法官学院是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主要机构、国家司法智库,是国家接待外国法官的重要基地。

最高人民法院依托国家法官学院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在人民法院领导下开展司法案例的生成、收集、研究和交流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服务法学教育研究、服务中外法学交流、服务法治中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院宗旨,致力于搭建国际一流的案例交流和研究平台,有效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汇聚全国法院法官和社会专家学者共同推进司法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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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是《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劳动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内容包含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追索劳动报酬,竞业限制,社会保险,劳动争议仲裁,其他纠纷。本书有以下特色:一是选编案例来源广泛、时效性强。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从各地高院2023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自今年起,本丛书优先选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力求对案例库案例裁判要旨的基本内涵、价值导向、法理基础、适用要点等进行深入分析,增强丛书的权威性、参考性 。二是由法官释理说法,全方位深度挖掘案例价值。大多数案例由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深入阐释案例的裁判思路和相关考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司法裁判、类案参考、法学研究、行为指引、宣示教育等方面的价值。三是编排依次以案由和法律适用问题为序,方便读者检索。四是注重裁判文书再加工,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案例编写突出争议焦点,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更多与争议焦点、所查类案相关的有效、有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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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8 合伙人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蒋某某诉某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案

【案件基本信息】

1. 裁判书字号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京03民终4127号民事判决书

2. 案由:劳动争议

3. 当事人

原告(上诉人):蒋某某

被告(被上诉人):某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2018年10月22日至2019年11月25日期间,蒋某某系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30日期间,蒋某某系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蒋某某主张与某律师事务所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双方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找不到了。某律师事务所否认双方之间系劳动关系,主张蒋某某是某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控制人和负责人,财务信息由蒋某某自己掌握,其以工资名义给自己发钱,自行以某律师事务所名义缴纳社保。蒋某某认可在其任职期间由其掌握某律师事务所银行账户,蒋某某主张某律师事务所应支付其2018年10月22日至2019年11月26日期间律师费提成收入。某律师事务所主张提成亦是由蒋某某自己控制操作的。

蒋某某就本案劳动争议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朝阳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朝阳仲裁委作出京朝劳人仲字(2020)第23450号裁决书,驳回蒋某某的仲裁请求。蒋某某不服该裁决,诉至法院。

【案件焦点】

2018年10月22日至2019年11月26日期间,蒋某某与某律师事务所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裁判要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结合双方提交证据及当事人陈述,蒋某某作为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职期间掌握某律师事务所银行账户,在工作内容上具有自由性、在收入分配上也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因此蒋某某和某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人身隶属关系和经济依附关系较弱,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故蒋某某主张与某律师事务所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不足,法院对此不予采纳。蒋某某基于劳动关系要求某律师事务所支付其该期间律师费提成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如蒋某某认为与某律师事务所存在其他法律关系,可另行主张。

……

【法官后语】

个人为所在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服务,既可能是基于劳动关系,也可能是基于劳务出资关系或执行合伙事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另外,根据司法部于2008年颁布实施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合伙人律师也应当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实践中,对于合伙人律师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股东)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存在争议。合伙人律师是否与律所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按照实际案件情况进行考量,主要认定标准如下:

……


编写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孙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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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确认劳动关系

1. 关联企业混同用工的劳动者对确认劳动关系具有选择权

——陈某某诉甲食品工业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

2. 关联企业借调员工的劳动关系认定

——徐某诉房地产开发公司劳动争议案

3. 互联网平台用工劳动关系认定的审查路径

——何某诉商务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

4. 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劳动关系的认定

——苏某诉传媒公司劳动争议案

5. 用工方式改为劳务派遣后,劳动者劳动岗位未变化,确认之前的劳动关系如何适用仲裁时效

——刘某诉购物广场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

……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五、追索劳动报酬

六、竞业限制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争议仲裁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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