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艳军,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办公室主任。曾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办公厅等部门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民事审判与检察监督经验。已出版专著2部,参与多部民事检察业务书籍编写。主持中国法学会、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发布的研究课题11项。在《法治日报》《检察日报》《人民检察》《人民司法》等刊物发表学术文章40余篇。承办的6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其中李某荣与李某云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并获评2021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2021年被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并入选全国“八五”普法民法典讲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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