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绪论
第一节 教师课堂语言的含义及性质
一、教师课堂语言的含义
教师课堂语言是指教师在从事教学活动的过程中所使用的专业口头用语。它是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手段,是教师传递教育教学信息的载体,是教师的职业用语和交际用语的总和。教师课堂语言的内涵决定它必须符合教学规律,符合学生个性心理特征,符合教学目标与教学要求,体现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教育理念,体现“为了一切学生的发展”和“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的教育宗旨。
教师课堂语言以普通话和一般口语为前提和基础。普通话是宪法规定的全国通用的语言。普通话是教师课堂语言的前提。教师必须用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进行教育教学,否则良好的职业语言就无从谈起。
一般口语是教师课堂语言的基础。教师课堂语言必须遵循一般口语的基本规律,在一般课堂语言的基础上,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用语。
二、教师课堂语言的性质
(一)教育性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场所,教师的根本职责是教书育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了新课程理念下课程目标的三个维度: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强调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使获得知识与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强调教师应该在指导学生学会学习的过程中,引导学生学会正确的价值判断,逐步养成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现代人。这一目标决定了教师课堂语言的重要性,也使教师课堂语言更加体现了教育的性质和教师的职业特点。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