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常有相似之处。“耕桑之地,变为草莽”,“田土荒芜,财赋日绌”。明清两代开国之初,均面临着由于战乱而呈现出来的一片版籍残亡、民众困乏的凋敝景象。休养生息,劝课农桑……顺理成章地提到了历史日程上来。
明清时期政府为进一步调动人民种植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积极性,颁布了一系列蠲免租税、奖励耕种的优惠政策。这些措施体现了明清统治者欲使民生乐业的考虑,确实激发起了劳动人民专心于农事的热情。
据《明实录》、《大清会典》等文献披露的数字:从明洪武元年(1368)到洪武十六年(1383)间,各地垦田亩数除个别年份稍有回落,基本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如洪武元年全国州县垦田数才77000亩,到洪武四年(1371)就达到了10662242亩。从清顺治十八年(1661)至清嘉庆十七年(1812)这一百五十年间,耕地面积从549357640亩,上升为79l525146亩。此数字尚不包括许多无法详尽统计的屯田、番地等。明清垦殖土地的趋势,好像跨上了一匹在长长山路上不断疾驰的健马,奔向了历代王朝中的最高峰峦。
明清农业高度发展的主要结果是:稻、麦在人民的饮食结构中已占主导地位。其源盖出于明清统治者大力推广小麦向南移植,南方水稻在康熙皇帝及林则徐、李彦章等有识之士倡导下在北方播收成功,这必然使粮食产量有所增加。
明代后期从美洲经东南亚、西亚引进了玉米和番薯。公元1511年至1718年问,玉米已在南北20个省广为种植。从明末到有清一代,番薯已遍及18个省份。玉米和番薯均为高产粮食作物,其广泛种植进一步增加了已经不低的全国粮食总量,对人口增长起着很大的、近乎决定性的作用。明代人口从开国到中期一直在五千多万徘徊,至末期人口才达到一亿左右。而到了清道光二十年(1840),人口已超过了四亿。
农业的资本主义萌芽的发生,使商业性农业成为普遍现象。大、中城市的郊区出现了蔬菜专业产地,某些地区变成了水果种植专业区域,相当多的农村出现了副食品作物的种植和加工业,特别是原属于农村家庭副业的鱼类、家畜、家禽的饲养,从农业生产体系中分离出来,转向了专业性的商品户,从而使明清肉食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总之,鸟瞰明清广袤的大地,水塘星罗,果林绵延,蔬菜茂密,猪鸭成群……举凡农业的所有方面,都有着突破旧有传统的表现,或可称为无异于欧洲在工业革命之前所进行的“农业革命”的气派。
有专家根据明清农业方面的史料、著作,对当时农业的主要内容——粮食进行了估算:明代的常年亩产量,稻为三石左右,麦粟为一石左右,折合今日市制,稻亩产三石,合488市斤。旱地麦粟亩产一石,合157.3市斤。如全国平均计算,每亩产粮当在一二石之间,即一般亩产为297.6市斤左右。在一般情况下,清代的亩、石与明代相差无几,个别地区略高于明代。这样的产量,在整个封建时代的粮食生产中是颇为壮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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