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当做是永恒真理或事实上为真;明确归为真的东西,
(2)尝试性地被当做是候选真理或者是潜在地或推定地为真;暂时地被归为真的,也就是说,只要这么做不会产生任何问题或异常。
其实,一个推定就是一个命题,但这个命题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第一选择,而只是第二选择,它是一个替代真理,自诩或假装为真,其可靠性多半被证明是靠不住的,可能笑不到最后。
诚然,不假思索地接受一个观点是一种果断的行为,但暂时接受所带来的结果是,它意味着人们能够依此方向采取试探性的和非决定性的步骤。最初半推半就、欲拒还迎的接受,是建立在高度临时性和确实不充分的基础上的,但被接受的观点能够逐步增加可信性。一个基本且经济的比较在这里是比较合适的:一个观点就像一个人,只有在一开始就被给予信任(即某种信任)它才能够获得最终的绝对信任,即使最初的信任是临时的,没有任何牢固的基础。
因此,认知推定只是一种推定的真理,我们尽可能将其接受为那种可以归为真的那一类命题,换句话说,这样做的时候不能产生困难或矛盾。推定的出发点是预成的:它并非确然为真,只是通过一种有合理保证的期望而获得支持,这种期望就是,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它搞不好就是真的。它是一种表面的真理,恰如伦理学中人们谈论的表面责任(prima facie duties)。只有在没有相反条件起作用的时候一个表面责任才被看成是实际的责任。类似地,一个推定是一种表面真理,因为充分的、肯定性的证据表明,我们在准备将其视为实际上为真时没有相反因素起作用。它自称为真理,但它未必能笑到最后。不过一个宣称的真理即使是非常勉强的和暂时的,也还是一个宣称的真理。把试探性的宣称真理和宣称的试探性真理混为一谈是完全错误的!其区别相当于勉强承认做坏事和承认勉强做坏事。因为一个宣称的真理是临时的,这一点并不会导致它是一个宣称的临时真理。
确证的真理和单纯推定的侯选真理之间的区别是我们现在要考察的问题的核心,所以必须强调。真理标准的任何经验辩护都必须自食其力——这需要事实的引入,但这些事实的引入在现阶段还不能被当成是真理。为了满足这一需求,诉诸候选真理是很自然的,予料不是确证的真理,如同总统候选人不是已当选的总统——尽管候选人中总有人会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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