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首先出现在美国,1910年哈佛大学首创了MBA(工商管理硕士)教育,相比我国1991年才开始试办MBA学位教育,早了几十年。美国的专业学位教育形式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个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以及质量保障体系等各个方面都比较成熟的培养体系,所涉及的领域包括工商管理、社会工作、教育、艺术、新闻、国际关系、建筑和城市规划等几乎所有的职业领域。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升级的背景下,各国对于高层次的专业实践人才同样有着较大的需求。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都或多或少地借鉴了美国的专业学位教育形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模式。各国的学者也对此进行了许多研究。
然而在这些众多的研究中,将专业学位教育整体作为一种学位类型而进行的研究相比之下却显得很少。大部分的工作集中在对某一具体专业学位的某一问题的研究上。在目前能够搜索得到全文或者摘要的以专业学位为研究对象的45篇英文文献中,对某一具体专业学位进行研究的共有27篇,其他18篇基本上都是对专业学位教育整体作为一种学位类型的研究。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不同学科的学者站在本学科的角度研究相应学科的专业学位,更有利于保证研究的科学性,也更方便采用案例、问卷等实证方法;二是大部分英文文献出自于美国,而专业学位对于美国研究生教育体系以及学位制度来说是一种“自发内生型”的学位类型,因此一部分学者在对美国研究生教育体系或者学位制度进行研究的时候,并没有刻意将专业学位和其他的学位类型区别开来。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和“文化大革命”的发生,学位制度经历了一个长期不规范的过程。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相继出台,我国的学位制度步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对劳动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由于技术的进步以及工作竞争的日益激烈,许多人在走上工作岗位甚至在已取得一定成就之后,有了通过进一步学习提高理论和实践水平的需要。1984年,清华大学等11所理工科大学向教育部提交了一份《关于培养工程类型硕士生的建议》,次月教育部转发,并正式部署在一定范围内培养工程类型硕士生的试点工作。1986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卫生部下达《培养医学博士(临床医学)研究生的试行办法》,1988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在医科着手研究职业学位,这是我国首次提出职业学位的概念。1990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置和试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几点意见》,1991年,我国开始试办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教育在我国设置至今,得到了迅猛发展,学科种类不断增加,层次不断丰富,规模也日益增大,因此许多国内学者针对我国的专业学位教育问题作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其中,有对专业学位的内涵、性质、特点的理论探讨,有对某一具体学科或者某一层次专业学位进行的研究,也有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进行的比较研究。此外,还有学者将专业学位与其他社会问题相联系作了一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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