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道二教,原各有多种修禅方法。宋、明理学家又多有出入“二氏”之门者。于归正儒家后,仍然使用二氏的修持法,以它亦有助于圣人之学。阳明本身即如此。当他于正德五年(1510),离谪回赣途中,重会门人于辰州时,即与众同坐僧寺,以求自悟性体。事后,又致书门人,解释静坐的目的,主要是收回已放纵的“心”。
阳明固知静坐之弊。静坐者时会喜静厌动,而忽略复善的原旨。“知”若是“行”,“静坐”亦应有所为。阳明以静坐为有益于初学者的功夫。但是人苟认得“良知”,即可动静不分,内外两忘,心事合一。
“致良知”确是阳明学说的高峰。据钱德洪言,此说始于正德十六年(1521),宸濠之变后。阳明亦自述,良知之说,得自百死千难中。他又解释“致知”之意:
“致知”云者,非若后儒所谓充广其知识之谓也。致吾心
之良知焉耳。良知者,孟子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者也。是
非之心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是故谓之“良知”。
“致良知”说的发明,并不推翻“知行合一”说与“静坐”之教,而是前二说的综合,与其实践上的简化。“致”固是“行”,“致良知”即是“知行合一”的证实,并有“尊德性”与“动中求静”的含义。阳明尝说:自龙场后,其教学已不出“良知”二字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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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本书之前,作者曾著有《求智--王阳明之“道”》(1976),并英译《王阳明论学书信》(197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