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说明,在福柯看来,传统权力观的实质,是以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为基础的,权力的功能就是维持经济关系。
福柯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旧的权力观已经被新的权力观取代了。他说:“这种新的,完全不能用统治权的术语加以描述的权力,我认为是市民社会的一项伟大的发明。它曾经是建立工业资本主义及其相联系的社会的基本工具之一。这个无统治者的权力与统治权形式不相符合,这是‘惩戒’(disciplinaire)的权力。它是用统治权理论的术语完全不能描述和辩护的权力,其根据根本上的异质,似乎理所当然地应该带来统治权理论的法律的大厦的消失。”
福柯认为,新的权力理论,即后现代性哲学的权力观,与旧的、传统权力观的根本区别是,不应该把权力和权力关系完全看成是消极的,甚至对于权力引起的反抗,而应该也看到它的积极性。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知识、真理、自由等与权力并不是矛盾的,而是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的。对此,福柯说过,不能认为只有权力关系不发生作用的时候,知识才能存在和发展,不能认为弃绝权力乃是获得知识的必要条件,“相反,认识主体、认识对象和认识模态应该被视为权力一知识的这些基本连带关系及其历史变化的众多效应。总之,不是认识主体的活动产生某种有助于权力或反对权力的知识体系,相反,权力一知识,贯穿权力一知识和构成权力一知识的发展变化和矛盾斗争,决定了知识的形式及其可能性的领域”。可以看出,福柯对权力一知识关系的这个哲学阐述,对于传统的权力一知识关系观点,是一种明确的否定。我们已经看到,由于集权专制体制的熏染,人们总是把权力一知识,或者说把政权和真理,看作是消极对立的东西,也就是说,权力必然要压制真理,因此,要获得真理,就必须反抗权力;知识、真理总是与权力相对抗的,而且是对权力抗争的结果。这样的关于权力一知识关系的困境,常常使大多数人陷入苦恼之中。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