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特劳斯与古典研究》:
他先诉诸经验对“那些哲学家”作出反驳,然后就诉诸理据对这种反驳加以反驳。萨沃纳罗拉在自己的布道中提到,他曾听到过某些阿威罗伊主义者在彼此争论中发表的观点。按照施特劳斯对阿威罗伊主义者和“那些哲学家”所作的区分,前者仅仅用“哲理化的表述”认为,神是这个世界的终极因而不是它的充分因,如果不考虑超自然事物,那么世界是永恒的;后者则认为世界是永恒的,亦即,并不存在充分因。施特劳斯由此暗示,阿威罗伊主义者在神和超自然事物之间作出区分,神只是超自然事物的起源或制作者,“那些哲学家”则彻底否认上帝与超自然事物之间的关联,如果他们还承认上帝存在的话。马基雅维利笔下的“那些哲学家”显得是阿威罗伊主义者的激进学生,他们在世界起源问题上向权威观点发起的挑战暗示出在他们看来,启示不过是远古时代的记载。
《圣经》宗教与异教的区别类似于君主国和共和国的区别。《圣经》中的上帝宛如一位绝对君主,严厉地统治着自己的臣民;而共和国中公民则平等相待:罗马人较少地怀疑他们的公民同伴,因为罗马从未被她的任何公民剥夺过自由。共和国和君主国都存在了很长的时间,这二者全都需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的君主是疯的,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的民众是傻的。马基雅维利向我们强调,比较一下守法的君主和守法的民众,就会发现后者身上有着更多的道德。不仅如此,民众的要求也比君主更加正义:如果民众变得残酷,那是因为担心就要受到压迫,亦即担心共同福祉受到侵害,然而换做君主,则是担心他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李维史论》第一卷,第58章)。这并没有妨碍马基雅维利认为,民众作为共同福祉的渊薮与他们在普遍事物上犯错并行不悖。努马成为罗马的君主后,假装与一位仙女认识,借助宗教向罗马引入不同寻常的制度。
诸天在罗马元老院的心中激发灵感,选举努马·庞皮利乌斯作为罗穆路斯的继任者,以便努马可以规定为罗穆路斯所遗漏的那些事情。施特劳斯告诉我们,自由存在于对君主制或僭政与放任自流这两个极端所作的折衷,只有一个共和国的公民同伴之间才有自由,而在两个端点上,君主统治下的平民是没有自由的,另一方面,彻底的无法状态超出了人类本性的驾驭能力,同样也没有自由。对自由怀有的强烈激情,促使马基雅维利不惜以亵渎神明的方式批判宗教,他在《李维史论》第一卷第26章中把上帝等同于僭主,在第三卷第一章拒绝使用“宗教”这个词而用“教派”加以替代,其用意都不过是暗示狂热的宗教崇拜在本质上与狂热的党派斗争没有分别。然而当他在这样做的时候,也就暴露出他自己同样是一名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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