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诸子音乐辩论中的主要论点
(一)古今昔荣Z对立
孔子的活动时期正是周王室的文化权威不如从前,各诸侯国推进各自的宫廷音乐成为一种风气,因而新音乐开始广泛流行的时候。春秋中期一直到战国末期,各国君主追求和享受的是各种新音乐。新音乐的文化权力远远超过周王室保存下来的音乐传统。这可以说是激发读书人反思、解释及判断的情况。如果没有出现新音乐成为显着社会问题的现象,春秋时代的读书人可能没有意识到它与先王之乐的不同,也不会感到提倡其价值的必要性。
新音乐并不是单纯的民间流行音乐,而是威胁到传统音乐的地位并且逐渐取代其权威的一种宫廷音乐。以音乐为赏罚手段原是周天子的固有权限②,而在春秋时代,诸侯以音乐进贡有力的诸侯,甚至像周天子那样把音乐赏赐给自己臣下的新局面也已出现。这说明当时的读书人意识到有严重社会问题的新音乐,并不是在民间自然发生而自然变化的一般歌谣,而是春秋时代各国诸侯摸索新秩序的过程中出现的文化现象。公元前562年,郑简公献给晋悼侯多名乐师、各种乐器以及女乐。晋悼侯把其乐队之一半下赐武将魏绦③,这并不是偶然的。前一年即公元前563年,宋平公以桑林即前代王朝的天子之乐接待晋悼侯④。雄心勃勃的君主以护养宫廷乐团来炫耀国家力量的景象在战国时代延续。
由於各国推进乐团大规模化及其所引起的各种负面作用,先秦思想家不得不重新反思音乐的本质和其社会功能。按《左传》及《国语》的记载,各国政治家、乐师,甚至於医家等不少人都对当时音乐的发展方向表示忧虑。各国新音乐的发展引起人们的警惕心,表现为种种警告性言辞,有人以礼乐规范为准批评非礼的音乐演奏①,有人如师旷预见到新音乐的享受将削弱国力②。作为与新音乐对立的“先王之乐”③或“古乐”④等概念也在这时期逐渐出现。这些批判主要集中在如下两点:当时君主对新音乐的过度追求将破坏国家财源⑤,沉溺於新音乐会损伤人的和平性情⑥。如果说前者是从现实政治的角度提出的批评的话,後者则是基於对音乐与人情之关系的认识提出的看法。
孔子的音乐论是在古今音乐开始对立,新音乐吸引天下人,将进一步取代传统音乐地位的变动时期中酝酿而成的。孔子虽然不是发觉新音乐的问题或者对它抱着批判意识的第一人,但却是通过对古乐的全面性研究,再认识其价值且奠定儒家音乐理论基础的第一人)。关於古今音乐之对立,孔子不像前辈那样以烦手淫声(前541年)、新声(前534年)等表现笼统地概括,而是指点出“郑声”来与“雅乐”相对⑧。其实,孔子批判郑声的真正含义是有争议的。何谓郑声?是只在郑国地区流行的音乐,还是从郑国开始,而後广泛流行的音乐?那麽只是起源於郑国的音乐才有问题,此外的新音乐都没有问题吗?後代儒家音乐论都以孔子言论为准,郑国已经被韩灭亡(前375年)之後仍一直袭用郑声为不良音乐的代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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