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客》的主编劳斯。劳斯是一位大而化之的怪才,并未多问话,就立即录用,付以重任。那时瑟帛供职于《纽约晚邮报》,周薪四十元,劳斯说《纽约客》可以加倍,当晚又打电话给瑟帛说再加十元,周薪九十元。那是一九二七年,可以说是重金礼聘了。劳斯是容易感情冲动,随时会有神来之笔的人物。他对瑟帛之礼遇,根据我的臆测,可能有两种原因。其一是怀特早向他提过瑟帛。我们知道怀特与瑟帛尚未相识,但是别具慧眼的怀特,从瑟帛投寄的短诗短文中,已看得出此人的才华,早已在劳斯面前提过;他姐姐在船上碰到瑟帛,是一项触媒剂,无巧不成书,这就水到渠成了。其二是有相当根据的,不全是臆测,可以详说。
《纽约客》创刊于一九二五年,到了一九二七年,至少劳斯相信它可以站得住了。唯一令他担忧的是组织散漫,而他又是一个没有组织能力的人。他有主张,有出奇制胜的妙计,可以事必躬亲,每天工作十六小时,但是要他把编辑部的同仁职掌,安排得井井有条,像一部机器那样有效率,他没有那种本领。于是他就梦想能找到一个可以“总其成”的人,叫他做执行编辑、主任编辑都行。劳斯的构想中,称之为“中央桌”(central DeSk)。他要一个三头六臂的天才,高居中央桌,眼观四面,耳听八方;对作家、漫画家,可以耳提面命;对编辑部同仁可以指挥,可以协调,对捣乱分子可以拳打脚踢;更重要的是每星期四,能把一本杂志的清样捧到他面前,图文并茂,既幽默,又庄重,没有一点毛病,没有一个错字。他初见瑟帛,正是他想这张“中央桌”想得入迷的时候,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假定这位怀特的老朋友,是理想人选。瑟帛说他只会写文章,不会做事务方面的事。劳斯就用他说惯了的“作家——一毛钱一打!”来对瑟帛迎头痛击,不由分说,就把瑟帛安顿在这张“中央桌”上了。
瑟帛之不堪膺此重寄,他在回忆录中曾说任何人不需要一两小时的观察,就可以一目了然的。但是劳斯对一件事着了迷,就很难理喻。瑟帛也就只有将错就错,遇到下午要和劳斯讨论编务,午餐时一定喝它三杯马蒂尼,壮壮胆子。另外瑟帛所采取的战略,就是故意出错,把原来就很散漫的编辑部弄得更散漫,希望有一天,劳斯失望之余,就把自己“降级”到“作家”的地位,专写“市谈栏”(Tall of the Town)的短文章。经过一个夏天的折磨,瑟帛总算如愿以偿了。但是劳斯并未放弃他的“中央桌”的构想,他又试验过几位大才,也都一败涂地。最后总算出现了奇迹:一位沉默寡言,看上去平淡无奇的人,兢兢业业,做到了劳斯的梦想。这和本题无关。
瑟帛降到“作家”的地位,真是如鱼得水,开心之至,尤其美的是他步下“中央桌”,就搬到和怀特两人共用的一间小办公室。事实上是劳斯下令他挤到原先是怀特一人独用的一小间。这间房子面积甚小,仅仅够他们两人放两张桌子和两架打字机。但是瑟帛与怀特二人订交,是从此开始的,而且如一位后进吉尔(Brendan Gm)在写《(纽约客)的人和事》的一本书中所说的,《纽约客》中文章的格调,是靠这两个人在这间小屋子里立下了的规范。
瑟帛是俄亥俄州人,一八九四年生。在州立大学读了几年书,没有拿学位就离开学校。最初是在大学所在地一家报馆当记者,然后就到了纽约,也到过欧洲,始终是在报馆做事。加入《纽约客》之前,是在《纽约晚邮报》做记者。怀特是纽约州人,比瑟帛小五岁,康乃尔大学文学士,毕业后在《西雅图时报》做过事,然后闲荡了一些时候就到纽约,先后在两家广告公司工作。劳斯请他加入《纽约客》,他最初只答应做“半工”,他告诉瑟帛他不敢完全丢掉与广告业那点关系,是因为自己对写作没有信心,准备随时回到广告公司撰拟广告。
瑟帛在他的回忆录中说,幸亏《纽约客》对怀特有信心,文艺批评界对怀特也有信心,否则西曼广告公司(Frank Seaman&Co.)、纽麦克广告公司(J.H.Newmark)多一把撰拟广告的能手,美国文学史上就少一个散文大家了。怀特与瑟帛的文学生涯,都始于《纽约客》,他们在个性方面,有不少相同的地方。他们都怕衙门中的官僚作风,商业公司规模一大,也就染上官僚作风,他们也怕。凡是属于错综复杂的局面,他们都希望远避;对机器也是一无所知,比削铅笔用的卷笔刀大一点的工具,他们就觉得不可思议,无法应付。把这样两个人挤在一间小办公室里,不成为莫逆之交,就很难了。
怀特比瑟帛早进《纽约客》,这时已是劳斯旗下的台柱。用他自己的说法,他已找到他表达思想感情的恰当的声音。换句话说,就是下笔已经得心应手。他看得出瑟帛的才华,想帮助瑟帛也找到他的恰当的声音。瑟帛此时已做了几年新闻记者,自己知道做新闻记者的习惯,下笔有时草率,这可能是想做一个文体家的致命伤,于是想取巧,把新闻体裁的句法和亨利·詹姆斯的笔触煤成一片,结果做出来的散文有时过于华丽,有时就支离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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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