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关注边境民族教育。国家民委、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等都着力采取各种政策与措施来推动边境民族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了切实改善和提高边境民族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国家民委、教育部等中央部委先后制定了诸多的政策与措施。其中,现阶段影响较大的当属国家民委倡议发起的“兴边富民”行动,该行动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自2000年至今已给我国边境地区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边境地区的教育状况和水平也随之发生了极大改善。目前国家已经开始部署和规划“兴边富民”行动的“十二五”规划,力图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成果,并进一步推行它向纵深发展。国家教育部作为我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历来十分重视边境地区学校教育事业,将之摆在优先发展、重点发展的战略地位。尤其是在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的10年时间里,教育部在政策导向、项目支持和资金分配等方面向边境地区倾斜,彻底改善边境地区的教育状况。10年来,教育部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通过国家教育专项工程实施、中央财政扶持教育重点、公共教育资源分配等向边境地区倾斜,着力支持边境地区发展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力地促进了边境地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例如,在寄宿制工程方面,2007-2009年实施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支持内蒙古、云南等8省区、兵团的94个陆地边境县中央专项资金9.58亿元,建设学校563所,建设校舍面积118万平方米,满足了14万学生的寄宿需求;在初中工程方面,2007-2009年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支持66个边境县中央专项资金6.54亿元,批复项目学校194所,批复建设面积52.62万平方米,预计可满足7万多名学生的寄宿需求;在特教项目方面,2008年、2010年实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对内蒙古等5省区边境县(地)特殊教育学校给予了支持,安排中央专项投资5300万元,建设学校15所(新建11所,改扩建4所),建设校舍55156平方米,基本解决了区域内无特殊教育学校或办学条件较差等问题。而为了大力推动边境县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2009年,教育部与国家民委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召开了全国边境县教育事业发展研讨会,交流、研讨边境县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关问题,提出促进边境县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此次会议提出在2020年前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别是边境县的教育水平要与全国齐平,同时要超过周边国家的教育水平。2010年,民建中央《关于解决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教育问题的提案》也明确指出目前我国边境地区学校教育还比较落后,建议进一步改善边境中小学校舍状况,提高边境地区的教育补贴,重视发展边境地区职业教育等。
在“兴边富民”行动中,我国的许多边境省、自治区,在发展边境民族教育的过程中也形成了一些自己的特色与经验。例如,云南省在“兴边富民”行动中就十分重视强化边境地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了“三免费”教育,即采用边境建设事业补助费实施“三免费”(免教科书费、杂费、文具费)教育,范围从2000年边境沿线村委会的13万名小学生扩大到2004年边境沿线所有乡镇、7个人口较少民族和藏区的408626名贫困中小学生,经费由1800万元增加到7263万元。2005年,边境“三免费”教育纳入了国家实施的“两免一补”范围,同时,提高寄宿制、半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布朗族、基诺族等14个少数民族在昆明举办大中专班等,为边境地区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打下了基础。从2011年起,云南省又将优先支持25个边境县小学标准化建设、建立地区职业学校和高质量的高校,提升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水平被提上云南教育工作的日程。而《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也提出,要着力建设“国门学校”,增加投入,全面改善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状况;要完成边境口岸中小学、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优先支持25个边境县的117个边境沿线乡镇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适当提高边境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增加边境县双语教学专项经费;建立开展勤工俭学、帮困助学的长效机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帮助边疆地区的贫困学生。云南边境地区学校教育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有了较大改善,教学质量有了新的提高。总的说来,从国内环境来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都在致力于改善和提高边境民族教育。国家的相关政策措施已经为边境民族教育进一步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而边境地区作为国家的门户和窗口,其教育事业的发展状况是国家整体教育状况乃至综合国力的直接体现,反映着国家的形象。随着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的主旋律,作为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边境地区的教育事业自然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考察云南周边多个国家发展边境地区学校教育的措施与状况,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国家日益重视边境地区的教育,而这也是云南边境地区学校教育发展的重要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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