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民族共同体形成的地域条件,是人类群体形式发展进化的基础。在氏族社会阶段,各氏族相对固定的采集、狩猎范围,随着部落的形成而不断扩大。而亲属部落、征服者部落的联盟,又使其共同的领地在兼并、扩张中发展,这种伴随着阶级社会发展的过程最终使“各个部落领土溶合为一个民族(Volk)的共同领土”也成为必要的了。国家正是在此基础上出现的,几乎与国家共生的民族也随着国家形式的演变被逐步塑造起来,无论是希腊城邦国家对不同部落进行的“系统的图式处理”而使“它们与后来联合为城邦的相应的政治群体完全一致”,成为一个ethnos(民族);还是罗马帝国在摧毁古代血族团体和赋予臣民缺乏民族性的“罗马人”身份的同时,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使各行省成为摧毁罗马的力量,致使“新民族(neue Nationen)的要素到处都已具备”。语言界限和自然疆界所决定的地域范围,无疑是推动共同生活的重要基础。
人类共同体最基本的共同生活内容是经济生活。斯大林的论述是,在这个共同地域中“还需要有内部的经济联系来把本民族中各部分结合为一个整体”。他以格鲁吉亚为例指出:过去格鲁吉亚人虽然生活在共同的地域、操着同一语言,但是却被分割为许多彼此隔离的公国,为此而相互混战或为外部势力利用,即便偶尔统一也因王侯跋扈和农民漠视而分崩离析,所以并未形成民族。直到19世纪下半叶农奴制度的崩溃和资本主义经济开始发展以及交通状况的改变,格鲁吉亚内部各地区之间出现了经济生活的分工,才开始成为民族。所有度过了封建阶段并发展了资本主义的民族都是如此。由此,斯大林提出了民族定义的第三个要素:
“总之,共同的经济生活、经济上的联系是民族的特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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