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吴广领导的秦末农民大起义,以“诛暴秦”为宗旨,揭开了我国历史上农民阶级反对封建特权斗争的第一幕。在其后两千多年的历史上,这种斗争此起彼伏,连绵不断。他们曾经以平等思想相号召,向封建特权进行了一次又一次挑战。例如,南宋初年,爆发于洞庭湖地区的钟相、杨太起义,针对封建特权的等级特点,提出了“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的战斗纲领,揭露了封建特权的罪恶,概括了当时农民阶级的基本主张和要求。他们“焚官府、城市、寺观、神庙及豪右之家,杀官吏、儒生、僧道、巫医、卜祝及有仇隙之人,谓贼兵为爷儿,谓国典为邪法,谓杀人为行法,谓劫财为均平”。在起义军内部,“入法皆为兄弟”。他们以夺取土地的大胆尝试,试图铲除封建特权赖以存在的基础,“多是占据民(指地主)田,或虽不占据,而令田主出租纳课”。杨太还“复夺祠寺之田,授贫者耕之”,在农民军占领区,“无税赋差科,无官司法令”,对封建特权进行了一次有力的批判。
又如,明代中期,法定特权与法外特权的矛盾,以明武宗与宦官刘瑾的矛盾,以及阉宦内部刘瑾与张永的矛盾等形式出现。这些矛盾加深了社会危机,“两河南北、楚、蜀盗遂起”。其中,尤以刘六、杨虎起义规模最大,他们对封建特权,尤其是对一些权奸搞的法外特权恨之入骨。在本文第一节里,我们曾交代了明代的住房,都有严格的等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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