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客观认识”理想,人类认识的形成过程是感性经验一主观理解一客观知识(客观真理),理解因其主观性而低于客观认识(真理),经验又因其个别性和偶然性而低于理解。因此,经验和理解仅是客观真理的准备阶段而与之判然相别,经验甚至只是为认识提供直接所与物的最初感觉。换言之,客观真理完全无关于经验者或理解者的特殊性及其自身存在。所以“客观认识”理想也预设了一种主体性行为方式,即人类是与其对象(客体)乃至整个世界截然分离而卓然独立的主体,可通过其科学理性和科学方法达到足以控制其对象与世界的“客观认识”。显然,将“客观认识”理想视为普遍有效的真理观念,便意味着主体性行为方式乃是人类获取真理的不二法门和唯一合理的存在方式。然而令人沮丧的是,由此所导致的现实后果却是群体式的作茧自缚,整个社会日益发展成为“全面的技术统治”,人类的自由与尊严面临着新的危机。
有鉴于此,当代西方哲学家开始了深刻反思,试图寻找一条摆脱困境的新思路。其中海德格尔特别指出,所谓认识论问题或真理问题最终是存在论问题,即只有从存在论出发才能获得恰当的阐明。上述观念之所以成问题,就在于它不仅单从科学的认识论看问题,而且是以西方哲学中源远流长而又“遗忘了存在”的存在论传统为依据。因此,他在《存在与时间》等著作中通过对此在的时间性分析对西方存在论传统进行了深入批判,并从根本上使得上述观念丧失了其普遍有效性。但海德格尔的探索并未彻底完成他想要完成的工作。在伽达默尔看来,尽管海德格尔是如此坚决地批判主体性思想和先验探究,但他对此在的分析仍然留有主体性思想残余,仍然主要是一种先验分析而缺乏从实际经验出发的现象学阐明;与此相关,尽管海德格尔提出了“实存性诠释学”,但他对此在的“自我理解”或自觉如何避免主观性与非历史性并无令人信服的理论阐明。
伽达默尔则一方面继承海德格尔,一方面又试图加以推进和突破。他选择了诠释学作为切入点。诠释学所要探究的问题是理解问题。正如海德格尔所已揭示的,所谓理解,实是对于真理的经验并将最终指向对其存在的“自我理解”与自我筹划,因此是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而不是一种主体性行为方式。故从诠释学问题出发,既可继承海德格尔对真理与存在问题的已有思考,又司推进海德格尔所未能妥当处理的经验分析和对“自我理解”问题的思考。伽达默尔探讨诠释学的基本进路也是存在论进路,但海德格尔那种仍带先验性质的时间性分析只是作为出发点,其侧重点则转向为从实际经验出发的“历史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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