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3 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
政府还应在自然遗留地内的适当地点设立一些管理站,派专业人员负责对遗留地提供建造、保管和保护方面的服务。
在自然遗留地中举办活动需要向管理部门申请许可证并交纳一定的费用。通过许可证的申请及收费,可减少对大自然破坏性的活动,避免游客过于集中、人多为患,造成垃圾堆积,噪声、废气、水质污染,交通混乱。
管理部门还应该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禁止一些活动的发生。例如,建造任何建筑物、棚屋或遮蔽处或挖掘任何洞穴:出售或出租任何商品或物品;展示任何标志、告示、海报、条幅或广告宣传品;举行公众集会或体育竞赛、公开演讲或在公众集会上致辞;举行任何为筹款而举办的活动(不论是否属慈善性质),进行以商业为目的或因商业而附带引起的任何活动;切割、摘取或根除任何植物或植物的任何部分,或挖出、开垦或扰乱土壤,或撒播或种植任何种子或植物等。
为防止火灾及保持地方清洁,在遗留地内的适当地点设烧烤炉和废物箱,供游人使用。任何人士如被发现乱扔垃圾、破坏公园的设施或在不准烧烤的地点生火,都要受到严格的处罚。6.5.4 养护管理
遗留地的养护管理,应促进绿地自维持机制和功能的发挥,追求整体生产力,不要满足于树木个体,而应考虑生态系统的所有组分(如生物多样性等)以及整体结构和功能的正常运转;同时,由于遗留地的多样性和动态性,尤其与传统园林绿地养护的差异性,我们通常难以采用传统固定的技术,故而应采用反馈方式作业,根据不同要求和群落发育特征进行不断调整和完善。为了实现遗留地的人工低度管理和景观资源可持续发展,减少维护费用,养护管理应改变一味追求整齐、洁净、规则,以及精心雕琢修饰的做法,将自然保护作为基本目标进行管理。例如,针对不同草坪,采取不同的刈割方式,割草不能过密,并保留部分地块不割,甚至在部分关键区域,避免采用机械割草而采用手工方式,促进野生植物的分布,创造小动物的栖息场所;尽量保留不明显影响和抑制其他植物的树木,创造多层、茂密的林地,适当保留对其他植物和游人没有危害的死树,为野生动物提供庇护、觅食、食物储存、暸望、繁育和睡眠的栖息生境;保留枯枝落叶,维护绿地凋落物的再循环和再利用过程,形成具有自我维持和自我循环的机制,与野生动植物建立良好的生态关系。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