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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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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2011年第6集(总第50集)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24592
  • 作      者:
    江必新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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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2011年第6集)(总第50集)》设有最新司法解释,本刊特稿,行政审判实务,调查与研究,疑难案例评析,行政审判动态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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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具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职权的行政部门主要有下列五部门的行政机关:
    1.公安机关。根据《人民警察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戒严法》、《禁毒法》、《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人境出境管理法》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强行带离现场、约束性酒醒、强制传唤、扣留、人身搜查、强制隔离戒毒、阻止出境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此外,《铁路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聚众拦截列车或者聚众冲击铁路行车调度机构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不听制止的,公安人员现场负责人有权命令解散;拒不解散的,公安人员现场负责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予以拘留。”2.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军事设施管理单位的值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一)非法进入军事禁区的;(二)在军事禁区或者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内,非法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的;(三)进行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活动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不听制止的,军事设施管理单位的值勤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在危及军事设施安全或者值勤人员生命安全等紧急情况下可以使用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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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的规定
【本刊特稿】
论实质法治主义背景下的司法审查
【行政诉讼理论】
对行政强制职权的审查与判断
试论行政强制法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审判实务】
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对判决方式的创新
土地实际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出让土地行为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刍议答复判决与履行法定职责案件的判决形式
探究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以诉讼解决机制反思为进路
【调查与研究】
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行政审判司法建议--以杭州法院行政审判司法建议( 2008-010)为样本
【疑难案例评析】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行政裁决的司法审查--戴月琴等八人诉江苏省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行政裁决一案
知识青年连续工龄行政确认的司法审查
【行政审判动态】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下发《关于依法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
天津高院贯彻落实全国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  就推动全市行政审判健康发展提出要求
福建省行政审判加强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通过“路线图”化解行政申诉上访难题
福建漳州出台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受理不服市地名办批准命名新道路具体行政行为新类型行政案件
浙江金华法院分析行政诉讼案件上诉率、申诉率、信访率“三高”现象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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