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国滢,男,1962年生,湖北随州市人。1979年入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法律,1986年毕业并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1994年获中国政府奖学金赴德国哥廷根大学(Universitat Gottingen)进修法哲学和法社会学。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法理学研究所所长。兼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比较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1995年首批入选“北京市跨世纪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主要著作:《在法律的边缘》(2000年);合著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通史》(1998年)、《中国法理纵论》(1996年)、《中国法理学研究综述与评价》(1992年);译著:《法律智慧警句集》(2001年)、《法律论证理论》(2002年)。主要研究方向:德国法哲学、法学方法论、法美学、法律论证理论。
阿图尔·考夫曼(Arthur Kaufmann,1923-2001),德国著名法哲学家和刑法学家。1923年5月10日生于德国莱茵兰-法耳茨州。1945年人海德堡大学法学院学习法律,师从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兼修卡尔·雅斯贝尔斯、阿尔弗雷德·韦伯诸名家课程。1952-1957年担任德国卡尔斯鲁厄州法院法官。1957年重返海德堡,学习哲学(伽达默尔)兼修人类学(勒维特),并于1960年以《归罪原则》论文获得讲授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哲学的资格,同年任萨尔布吕肯大学正教授。1969年起担任慕尼黑大学正教授,兼任法哲学与法律信息学研究所所长。曾荣获日本东京庆应大学(1970年)和希腊雅典大学(1987年)法学名誉博士以及其他大学哲学、神学名誉博士学位。担任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IVR)名誉主席和该协会德国分会主席,同时尚兼有德国巴伐利亚州科学院院士及国外一些科学院的院士。他于2001年4月11日在慕尼黑的寓所去世。考夫曼教授一生著作颇丰,是二战后德国法学界最有原创力的法哲学家之一,与于尔根·哈贝马斯、尼克拉斯·卢曼、卡尔·拉伦茨、维尔纳·迈霍菲尔等人同属当代德语国家有影响力的法学理论家。其在法律解释(诠释)学、法律方法论、法的理论及刑法哲学方面均做出了独创性贡献。他的代表作品有:《自然法与历史性》(1957年);《关于超越相对主义法哲学的思考》(1960年);《归罪原则》(1961年1版,1976年2版);《法律与法》(1962年);《法的本体论结构》(1962年);《论当代法哲学的处境》(1963年);《法与伦理》(1964年);《法律国一法官国一法治国》(1964年);《自由法运动》(1965年);《类推与“事物的本性”》(1965年1版、1982年2版);《作为解释学视境的语言》(1969年);《认同与分歧》(1972年);《由自然法与法律实证主义到法律解释学》(1975年);《罪责与刑罚》(1983年2版);《转型中的法哲学》(1984年2版);《正义论》(1984年);《当代法哲学和法的理论导论》[与哈斯默尔(W.Hassemer)等合著,1985年4版];《正义——通向和平的遗忘之路》(1986年);《对法律逻辑与关系本体论的前思考》(1986年);《正义的程序论》(1989年);《后现代法哲学》(1992年2版);《法哲学》(1997年);《法律获取的程序》(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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