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有家酒店非常聪明,他们把六项工作准则、七项行为标准都列出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和员工签订,其中有一项内容就是“上级关心下级,下级服从上级”。现在各个企业招聘员工,都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是如果员工进公司之后,领导又告诉员工还有这个规章、那个制度或者有别的条例需要执行,员工就会觉得这些规章制度是霸王条款,因为劳动合同里没有提到。但他也只能无条件服从执行,因为他需要这份工作,但是内心会有抵触感,发自内心的执行就会少。这时该怎么办?我建议把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的共性部分整理出来,作出生动的表达和简单的描述,让员工接受、认同之后,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签好。白纸黑字形成的契约和协议,员工会认真执行,约束力也会提高。
服从是执行的前提,所以要学会服从,要真心地服从、习惯性地服从。学会服从,强调的是方法问题。比如领导作出了一个你认为是错误的决策,让你去执行,你可以先提出自己的意见,如果领导没有采纳,还是坚持他自己的决定,这时你就要坚决服从、马上执行。可是在执行过程中,千万不要忘记过程反馈。真心地服从,强调的是态度问题。比如员工张三在执行时,李四说不能这么干,干下去会犯大错误,张三就说是领导让他这么做的。虽然张三也在服从,但他不是发自内心的服从。习惯性地服从,强调的是服从到一定程度将会职业化,变成一种职业习惯。比如有个军人,在部队一听到“卧倒”马上就会卧倒。退役之后,有一天走在路上,旁边两个小孩在玩耍,一个小孩学着军人的样子命令另一个小孩“卧倒”,结果那个路过的退役军人立即卧倒了,引来一阵笑声。这就是一种职业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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