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玉谦,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国家法官学院教学部主任及司法审判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曾被评为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在最高人民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曾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派到美国耶鲁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现担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五家仲裁机构仲裁员。曾参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及法工委举办的《民事诉讼法》修改论证活动;曾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证据规则司法解释的起草论证工作。现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修改研究小组成员。
主要学术专著
《民事证据法及其程序功能》、《民事证据法判例实务研究》、《诉讼证据规则研究》、《民事证据原理与实务研究》、《中国证据法草案建议稿及论证》、《民事诉讼研究及立法论证》、《民事证明责任研究》。曾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解与适用》、《民事诉讼法判例实务问题研究》、《证据法要义》、《民事诉讼法教程》、《司法公信力研究》等。曾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逾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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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沁
法官是目社会观念的诠释者。
——卡多佐
法官的作用就是在他面前的当事人之间实现公正。
——丹宁
证明体系的逻辑一致性要求某些特定的结论是一回事,但这并不是全部。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霍姆斯
正义不仅要实现,还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佚名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