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的法条释义本。《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共分为总则、道路通行条件、车辆管理、通行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
第一章为总则部分,共六条,分别规定了《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界定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明确了要推进城市智慧交通平台建设、发展公共交通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对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的管理。
第二章为道路通行条件部分,共四条,分别规定了道路规划建设、交通设施建设管理,明确了道路隐患治理和道路作业规定。
第三章为车辆管理部分,共七条,规定了合标、非标电动车的管理,明确了合标电动车的登记办法、车驾信息管理办法以及拼装、改装车辆管理办法,确定了发放牌证、标志的费用,增加了鼓励购买电动车保险的规定。
第四章为通行管理部分,共十四条,规定了交通限行管理、限时停车管理和二轮车停放管理,明确了运输渣土等物品的车辆、巡游出租汽车、巡游出租汽车、合标电动车、非标电动车、滑行工具以及城市快速路的通行规定,自创了共享车辆管理规定,确定了车辆让行规定、事故处置方法和事故中非标电动车属性认定方法。<br>第五章为法律责任部分,共十八条,分别规定了合标电动车未登记、非标电动车违规上道路行驶、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巡游出租车违法、摩托车违法、合标电动车、非标电动车通行违法、滑行工具通行违法、违反快速路禁行规定、车辆未让行、违反限停规定、二轮车违停、事故堵塞等的法律责任,明确了电动车查扣处理方法和交警违法处理办法,自创了共享车辆违法的罚则,界定了设置处罚原则和违法处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