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员工视角——法援手记
一、我还是“主人”吗
“主人”一词大家都不会陌生,它曾经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特征之一。从小我们的思想中就形成了这样的观念:工人阶级当家做主人,广大劳动者要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来。但是,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下,越来越多的“主人”们逐渐被还原为真实的劳动者,成为需要倾斜保护的社会弱者。但是,就是做“劳动者”,他们仍然摆脱不了“主人”所带给他们的无奈和辛酸。
【案情回放】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李某,他原是某国企的职工。1988年,上海成立了第一家由集体创办,员工白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有趣的是,这家企业被冠名为“主人”。与名字相匹配的是,企业宣称自己企业的员工既是主人(企业的股东),又是劳动者。冲着“主人”的定位,李某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扔掉手中的铁饭碗,辞职进入这家“主人”企业,当上了一名计划调度员,并投资人股成了一名小股东。那个时候,企业还答应李某,他除了每月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外,每年还享有投资股金的利息和红利回报。企业的承诺,在刚开始的一两年内,还能够兑现,李某当时还特别自豪自己的选择是对的,甚至还劝他朋友也加入到这个“主人”的大家庭,享受一把做主人的乐趣。因此,在李某合同到期,企业商量和他续签合同的时候,他没有半点犹豫。在2001年3月,李某与企业续签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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