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地域性与认同感两者的重要性不在同一层面。前者的作用是表层的和实用性的,后者才是社区的本质。社区地域空间的划定并不具有实质性意义,“社区本来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其范围可大可小,小至一个村庄、一个居民委员会,大至一个城市、一个国家乃至整个地球都可以看作一个社区”。不管你如何划分社区,每个人总还是在他实际生活的社区里。几个小社区合在一起活动,毫无疑问也是社区活动;一个大社区里,可以有更小的区域,即使不叫社区而叫“东区”或“西区”,只要小区里的人们有认同感,他们也就自然成为本质意义上的社区;反之,即使你将某一地域,用围墙围住、里面挂满社区的牌子,如果这个区域的人缺乏认同感,那也不可能有社区生活。
话说回来,即使是被迫生活在同一区域中的人,自然也能产生出一定的共同感,必然地会面临一些共同的问题,会有一些共同的体会、共同的事务、共同的目标。从古至今,身处同一空间地域始终是人们获得共同感的重要因素。
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地缘是除血缘之外与认同感关系最密切的要素。现代社会,由于普遍交往的需要,以及相应的交通、通讯的方便快捷,血缘、地缘对人的交往的限制大为减少,但血缘、地缘关系不应该、也不可能被以业缘关系为中心的新社会关系吞并。建立在共同居住区基础上的人的认同感,与建立在同类职业、同一工作单位、同一志趣爱好基础上的共同感是不一样的。由这种与居住区域相关的认同感所结成的共同体,因其综合性、普遍性、互助性的特点,不仅适合于承接不应由市场主体承担的、随着市场化的深入正从市场主体中剥离的事务,而且也适合于承接不应由政府包办的、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正从政府中下放的社会事务,更适合于建立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推进政治民主化进程的理想的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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