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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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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法典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14128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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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法典(27)(应用版)》是法律出版社应社会各界对权威法律法规汇编以及在实践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需要,精心编纂的应用型法规工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法典(27)(应用版)》具有权威编纂,全面便捷,重在应用,动态增补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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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第十五条【交通管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第十六条【采取技术侦察措施】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第十七条【现场管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第十八条【依法履行职责】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分别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职权。
    第十九条【紧急情况】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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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一般规定
二、治安管理
1.综合
2.社会治安管理
3.劳动教养
4.收容教育
5.危险物品管理
三、文化娱乐场所管理
四、毒品、淫秽物品管理
五、消防安全
六、道路交通管理
七、出入境管理
八、身份证与户籍管理
九、边防管理
十、公共信息网络安全
十一、司法鉴定
十二、刑事强制措施
十三、刑事案件侦查
十四、经济犯罪侦查
十五、队伍建设与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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