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纽带中厂商合作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大型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与政府官员具有非常类似的性质。这导致他们之间的博弈关系呈现出鲜明的“锦标赛博弈”特性。与其他的博弈格局相比,锦标赛博弈的鲜明特征在于,每个参与人的收益取决于其相对位次,而不是绝对收益。如果锦标赛博弈中只能有一个胜出者,那么参与人之间的任何形式的合作都不可能实现,参与人将热衷于“互挖墙脚”,因为只有尽可能的降低对手的表现,自己才有胜出的可能。这一点,周黎安(2004)曾作出非常深刻的分析:
经济学关于“来自交易的收益”的基本常识告诉我们,自由贸易可以扩大市场范围,提高各贸易地区的专业化水平,促进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因此,更根本的一个问题是,当合作能对所有的参与方带来更好的经济收益的时候,为什么地方官员在经济上不合作?当然,在历史上,地区之间、尤其是国家之间的贸易战或税收壁垒经常出现,有时还演变得非常激烈,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国家间关税同盟、双边及多边贸易协定自二战以来越来越普遍,成为促成国际贸易合作的主要力量,当今的世贸组织和它的前身关税总协定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从这个角度看,我国地区间长期的地方保护主义就变得很难理解了:为什么国家之间可以通过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达成市场开放和自由贸易,而同在一国之内的各地区却一直不能达成类似的协定?国家之间出现贸易纠纷只能诉诸效力有限的国际法或多边协调机制,而中国的地区贸易纠纷可以诉诸中国法律,也可以诉诸强有力的行政协调,那么同处于一个政党系统领导和协调的地方官员为什么不能坐在一起达成一个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虽然政策界和理论界关于杜绝地方保护主义的呼声自80年代中后期就一直不绝于耳,但迄今,我们尚未见到任何关于协商开放地区市场的任何正式努力。从财政激励解释地方保护主义的理论无法解释这一点,因为同是出于税收和经济发展的考虑,国家之间已达成各种形式、且行之有效的贸易合作协定,为什么中国的地区之间却不能这样做?况且中国的地方官员还同时处于一个行政系统,比国家之间的合作还多出一个监督和制约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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