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对篇中所涉及的某些问题作了理论探索。这些特点,使它不只是个一般性的歌谣资料集,而是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的歌谣学著述了。”这一评价是中肯的,其中对“理论探索”一词,特别加括号注明其所指乃是“《写歌杂记》,并附有编者师友的专门性的研究、讨论文章”。的确,顾颉刚的11篇《写歌杂记》很有价值,其中又以那些以歌谣论《诗经》的几篇以及围绕这几篇的师友探讨的文章更具学术意义。不过,要充分了解它们的学术意义,又不能限于这几篇本身,而必须将它们放人顾颉刚全部的《诗经》研究中去看待。
前面引述《自序》中的话,顾颉刚搜集了许多歌谣后,竟已产生了在寂寞独征之中更激起拓地万里的雄心,但这样的“雄心”并未维持太久,他在1920年11月3日发表于《晨报》的《吴傲集录的序》中就说因里面“有许多解不开的句子,写不出的文字,考不定的事,要想切实做一番学问,远非易事,因而准备将它作为“终身之业”。但这是顾颉刚特有的承诺语气。顾颉刚是一个好大喜博、时常制订学术计划又时常改变的学者,所以到了《吴歌甲集》自序中,他也难免自嘲:“这‘终身事业’四个字,岂不是成了‘从此停止’的托辞吗!”这里面一个关键的问题是,他不是真正对歌谣研究感兴趣,而只是想通过歌谣来为其《诗经》研究谋取比较的材料。《自序》中后半段他坦言:“老实说,我对于歌谣的本身并没有多大的兴趣,我的研究歌谣是有所为而为的:我将借此窥见民歌和儿歌的真相,知道历史上所谓童谣的性质究竟是怎样的,《诗经》上所载的诗篇是否有一部分确为民间流行的徒歌。”关于前一问题,顾颉刚除在《自序》中略有说明外,未见其他有分量的文章。关于后一说,其实也只是偏举,他对于《诗经》的研究,处处留下了歌谣研究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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