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地区关于医疗事故案件,争议最大的问题是:医师应担负过失责任,或者为无过失责任。实践中,法院明确采取医疗事故应为过失责任。但在诉讼过程中,由何人举证医师对于医疗事故具有过失,亦即当事人对于医疗事故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这是争议之关键。<br> 常言道:“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由何人负责举证责任,关系到当事人胜诉、败诉。只有合理的举证责任分配,才能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实质公平。<br> 鉴于医疗过失举证责任的重要性,朱柏松、詹森林、张新宝、陈忠五、陈聪富五位著名教授,分别就医疗过失举证责任在日本、德国、中国大陆、法国以及美国中的实务案例与学说发展,撰写论文。学者们希望通过对各国之间的比较研究,为法院判断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做出正确判决,提供学术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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