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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破产案件审理精要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01289
  • 作      者:
    霍敏主编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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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破产案件审理精要》特点:
  1.内容新颖,针对性强。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针对各类纠纷审判实践中的重点、疑难、新型问题展开法律适用的论述分析,并对案件审理方法与技能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2.理论联系实际,实用性生强。法学基本理论的评述与典型案例的剖析相结合,案例指导,实用性强。
  3.全面梳理,系统性强。每一专题梳理了该类纠纷的重点、疑难、新型问题,涵盖了该类纠纷所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审判依据。
  4.专家解读,权威性强。北京、上海、广东等调研能力较强的省高、中级法院具有审判实践经验的法官撰写。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审读把关,保证了内容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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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统一和完善了各类企业法人的破产程序,借鉴和创新了管理人制度、重整制度及有关债务人实体争议诉讼解决制度,企业破产程序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为了实现《企业破产法》的立法目标,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多部司法解释,为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今年6月发布了’《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企业破产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内容新,难点多,要求高,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据统计,全国法院近年来年均受理破产案件在一万件左右,《企业破产法》实施两年多来受理破产案件数量却呈下降态势。除了《企业破产法》实施前国企破产退市工作基本完成,由此导致进入破产程序的国有企业的数量相应减少的客观因素外,亦与破产案件审判力量尚不能完全适应《企业破产法》实施的需求不无关系。为了总结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实务经验,提高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司法能力,我们组织一批学历较高、破产审判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编写了本书。
  书稿重点围绕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企业破产法》所遇到的或者可能遇到的若干疑难新型问题,分设十个对应的专题展开解析。各个专题分成基本原理、法律适用、疑难阐释、典型案例四个部分,分别从法理、法条、审判疑难及实务案例等多个侧面进行分析和引证,加强针对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以期为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提供可资借鉴的司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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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一、可以自行申请破产或者被申请破产的民事主体
  (一)基本原理
  破产能力是指债务人能够适用破产程序解决债务清偿问题的资格,也就是民事主体可以被宣告破产的资槲。民事主体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的民事主体都具有破产能力。
  1.自然人的破产能力  破产立法存在两种立法例,即商人破产主义和一般破产主义。商人破产主义主张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只有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个人适用破产程序解决,对于其他个人仍适用民事强制程序解决。意大利、比利时等国家的破产立法采用此学说。一般破产主义则主张对所有个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均适用破产程序解决,不因当事人是否从事商事活动而有区别,消费者也可因生活消费负债而被宣告破产。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破产立法采用此学说。
  2.法人的破产能力  绝大多数国家一般规定以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法人国家机关不具有破产能力;以实现社会教育、医疗等公益职能为目的公益法人具有破产能力,但又根据社会政策进行特别立法予以限制或者排除;各国均普遍承认企业法人具有破产能力,但出于社会政策需要,对于电信、金融、公交等公共服务企业的破产能力,通过特别立法予以限制或者排除。
  3.其他组织的破产能力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各国通常规定不具有破产能力,但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人企业,比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的非法人企业,一般均通过特别法规定其具有破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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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破产申请与破产案件的受理/1
一、可以自行申请破产或者被申请破产的民事主体/1
【典型案例】
人格混同的两个企业法人,能否对其中之一单独提出破产申请?/7
二、当事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法定事由/9
【典型案例】
破产清算中发现债务人资可抵债,能否因此退出破产程序?/14
三、破产申请的提出/17
【典型案例】
开发项目“烂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提供小业主利益保障预案,能否受理其破产申请?/21
四、影响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障碍因素/22
【典型案例】
当地人民政府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维稳预案,可否受理债权人对上市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29
五、如何审查和处理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31
【典型案例】
申请人的债权人身份存疑,如何处理该破产申请?/37

第二章 管理人/40
一、管理人的指定/40
【典型案例】
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破产管理人的指定/55
二、管理人的报酬的确定/56
【典型案例】
管理人报酬的确定/65

第三章 债务人财产/67
一、债务人财产的界定/67
【典型案例】
破产企业职工房改房不属于破产财产/76
二、破产撤销权的行使/78
【典型案例】
对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行为,管理人可以申请撤销/82
三、破产取回权的行使/82
【典型案例】
以破产企业名义持有他人的股份,实际权利人可以取回/87
四、破产抵销权的行使/89
【典型案例】
破产后受让的债权,不得抵销/94

第四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96
一、新旧《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不同规定的法律适用/96
二、破产费用范围的界定/97
三、共益债务的认定/101
四、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区分/105
五、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108
【典型案例】
信加公司破产案中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的认定及清偿顺序/112

第五章 债权申报/114
一、逾期申报债权问题/114
【典型案例】
银行在借款人破产案中申报债权并按比例得到部分清偿,银行能否就未受偿部分对抵押人行使抵押权?/128
二、债权申报发生纠纷的诉讼程序问题/130
【典型案例】
发展公司请求法院撤销管理人对投资公司申报债权复核结果案/139

第六章 债权人会议/141
一、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与召开/141
【典型案例】
空调制造有限公司出资人请求代偿全部债务,终止破产程序案/157
二、如何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159
【典型案例】
深圳中院指定深圳市秦驰自行车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主席案/163
三、债权人委员会/164
【典型案例】
深圳中院认可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案/169

第七章 破产重整/171
一、重整申请的提出/171
【典型案例】
风华集团公司在被申请破产清算过程中提出重整申请/173
二、重整申请审查与受理的标准/179
【典型案例】
债权人申请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181
三、如何把握正常批准重整计划的条件/183
【典型案例】
杭州中院批准浙江海纳公司重整计划案/186
四、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法院如何强制批准/188
【典型案例】
法院强制批准A公司重整计划案/191
五、如何发挥政府部门在破产重整中的作用/192
【典型案例】
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194
六、重整计划的执行/196
【典型案例】
无锡长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重整计划的执行/198

第八章 破产和解/200
一、破产和解与自行和解的区别/200
【典型案例】
深圳市侨城旅游运输有限公司自行和解案/209
二、法院对和解协议的审查和认可/210
【典型案例】
深圳顺通车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自行和解案/213
三、关于破产债权的除外规定能否作为审核和解债权的依据/215
【典型案例】
税务罚款及滞纳金是否属于和解债权确认案/219
四、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债务人能否与债权人、第三人达成和解/220
【典型案例】
某公司破产宣告后自行和解案/221
五、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债权人能否请求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222
【典型案例】
和解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案/225
六、法官在破产和解中如何发挥促进作用/226
【典型案例】
深圳市华之巨科技有限公司和解案/229

第九章 破产清算/232
一、破产宣告的法律效力/232
【典型案例】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240
二、破产人财产的变价和分配/242
【典型案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性资产处置请示案/255
三、破产程序终结/256
【典型案例】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广东省食品企业集团天泉食品饮料公司破产程序案/262
四、破产财产的追加分配问题/263
【典型案例】
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案/267

第十章 破产法律责任的追究/269
一、追究破产责任的法律依据/269
【典型案例】
债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妨害清算被追究刑事责任案/275
二、如何追究管理人的法律责任/276
【典型案例】
破产清算组长挪用职工安置费被追究刑事责任案/285
三、如何追究破产欺诈的法律责任/286
【典型案例】
债务人实施破产欺诈行为被追究民事责任案/291

附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93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9]36号)/309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7]10号)/313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释[2007]8号)/315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法释[2007]9号)/321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法释[2008]10号)/323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被风险处置证券公司相关案件的通知》(法发[2009]35号)(节录)/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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