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钱学森院士将思维科学同文艺理论、系统科学、自然科学、人体科学、数学科学、社会科学、行为科学、军事科学并列起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这不仅是对现代科学技术体系的丰富和发展,而且为人类全面认识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思维等提供了崭新的工具。
现代基本思维规律有四种:
除灵感(顿悟)思维形式外,还有抽象(逻辑)思维形式、形象(直感)思维形式和社会(集体)思维形式。
抽象(逻辑)思维形式就是将概念、判断、推理融为一体的一种思维形式。抽象(逻辑)思维形式形成比较早,对它的研究也比较成熟。这种思维形式的实质在于它是通过综合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来加工处理以抽象信息为特征的一种思维形式。
形象(直感)思维同抽象(逻辑)思维形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形象(直感)思维形式的出现早于抽象(逻辑)思维形式,但对它的研究则较晚,就是今天仍有人对它还不认识。形象(直感)思维形式的实质在于它是以加工处理形象信息为特征的一种思维形式。
社会(集体)思维形式的本质是集体的、社会的。从哲学的角度来看,这应该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范畴,说明人的思维在本质上是社会的,是集体的。从现代思维科学角度看,社会(集体)思维的实质是指思维的发生和发展是集体的,即人的思维一开始就是群体的、社会的。人类的思维是在原始人群的共同劳动、共同生活中产生的。社会思维的实质在于它是以集体思维为特征的一种思维形式。
另外,关于特异(潜态)思维形式,它也是人们的一种思维形式,不过是属于潜态的。特异思维形式,肯定是有的,还正处于探索中。
此外,还有一些可称之为对象性思维的,如政治思维、经济思维等。像直觉思维、模糊思维、情感思维等尚处于不断深入研究之中。究竟能否成为人类的一种基本思维规律,还须从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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