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表明,2001年与网络有关的犯罪占总犯罪的0.6%,2002年增加到7%,2003年达到13%,2004年占到了21%。悲剧能证明一切,关于网络游戏引的发未成年人犯罪,我个人收集了700多例。网络游戏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侵占的学习时间、改变的健康状况、占有的经济资源、引发的犯罪等潜在危害正被严重低估。我们不愿看到,受到网络游戏侵的活生生的个体被淡化处理成为换取产业繁荣发展的代价。更为重要的是,所有遭受分割的未成年人和他们的家庭都无法也未能获得权益的补偿。网络游戏产业制造了如此众多的悲剧,从中攫取了大量的利润,有的被塑造成为“产业精英”甚至是“文化英雄”。但面对网络游戏带来的诸多危害,大多采取了回避和推卸责任的对策,像驼鸟一样对血与泪的悲剧视若无睹。你们能为自己制造的社会负效益承担一些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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