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批指导性案例
检例第1号:施某等17人聚众斗殴案
检例第2号:忻某绑架案
检例第3号:林某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批指导性案例
检例第4号:崔某环境监管失职案
检例第5号:陈某、林某、李甲滥用职权案
检例第6号:罗甲、罗乙、朱某、罗丙滥用职权案
检例第7号:胡某、郑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
检例第8号:杨某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受贿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批指导性案例
检例第9号:李泽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布信息案
检例第10号:卫学臣编造虚假恐啼信息案
检例第11号:袁才彦编造虚假恐l布信息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批指导性案例
检例第12号:柳立国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检例第13号:徐孝伦等人生产、销售有害食品案
检例第14号:孙建亮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检例第15号:胡林贵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贿;
骆梅等人销售伪劣产品;朱伟全等人生产、销售
伪劣产品;黎达文等人受贿、食品监管渎职案
检例第16号:赛跃、韩成武受贿、食品监管渎职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批指导性案例
检例第17号:陈邓昌抢劫、盗窃,付志强盗窃案
检例第18号:郭明先参加黑社会陛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
检例第19号:张某、沈某某等七人抢劫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批指导性案例
检例第20号:马世龙(抢劫)核准追诉案
检例第21号:丁国山等(故意伤害)核准追诉案
检例第22号:杨菊云(故意杀人)不核准追诉案
检例第23号:蔡金星、陈国辉等(抢劫)不核准追诉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批指导性案例
检例第24号: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检例第25号:于英生申诉案
检例第26号:陈满申诉案
检例第27号:王玉雷不批准逮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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