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的理想与现实:社会主义五百年平等问题研究》:
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对平等有丰富的描述。《老子》写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损有余而补不足。”庄子日:“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始卒若环,莫得其伦,是谓天均。天均者,天倪也。”“四海之内,共利之,之谓悦,共给之,之谓安。”《论语》提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人格平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经济平等,“学而优则仕”的政治平等,“有教无类”“当仁,不让于师”的社会平等。孟子说道:“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人皆可以为尧舜。”墨子阐释了“凡天下群百工,轮车鞲匏,陶冶梓匠,使各从事其所能”的劳动平等,“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的经济平等,“兼相爱,交相利”的社会平等,“尚贤、尚同”的政治平等。韩非子提出了“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能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的法律平等思想。
《礼记·礼运》的表述是古代平等思想的代表:“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个社会惠及全部成员,政治上,取消特权和世袭,公众选择“德才兼备”之贤人负责公共事务;经济上,共同劳动,共享财富,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社会上,不分贵贱,不存私心,平等互助,和睦共处。
从秦末陈胜、吴广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宋代方腊的“法平等”、钟相的“等贵贱,均贫富”到明末李自成的“均田免粮”,清末太平天国运动的“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处不饱暖”,平等成为历朝历代农民起义否定“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旗帜。推翻皇权,打倒地主,消灭原来的剥削和压迫制度,建立自由平等的小农社会,是农民起义的主题。农民社会的平等要求集中反映在土地均分和身份均等,表现了广大农民反对封建剥削和政治压迫的巨大勇气。
与东方的大同社会相呼应,古希腊流传着“黄金时代”的传说:在人类社会初期,没有政权,没有私有制,人人平等,物产丰富,生活幸福。古希腊社会贫富对立尖锐,如柏拉图所言:“无论什么样的国家,都分成相互敌对的两个部分,一为穷人的,一为富人的。”①柏拉图指出,私有制是所有争端的根源,财产均等是社会幸福的唯一途径。在理想国中,人们因分工不同而分为哲学家、武士和自由民。平等并非全体人民的平等,奴隶被排除在外。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平等、正义和公正是相似的。“所谓‘公正’,它的真实意义,主要在于‘平等’。如果要说‘平等的公正’,这就得以城邦整个利益以及全体公民的共同善业为依据。”②他把平等划分为数量平等和比值平等。理想的平等是两者的结合。斯多葛派认为,每个人都有相同的理性,不应该区别对待奴隶和外部人。人与人的重要区别不再是社会地位、身份财富、国别性别,而是精神特征和道德水准。
古罗马的西塞罗从权利的角度解释平等的起源。他说:“在我们祖辈那里,为了能享受公正,人们总是立道德高尚之人为王。要知道,人们总是立道德高尚之人为王。要知道,人们平时由于受到势力强大的人们的压迫,他们便求助于某个德行出众之人,此人为了保护弱者免遭欺凌,便建立平等制度,以使地位崇高的人们和地位低下的人们享有同样的权利。制定法律的原因和拥立国王的原因是一样的。”③罗马法学家承认抽象意义上的人格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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