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作家谈命与命运》:
论幸运与幸福 既然我们论证的主题是幸福,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应该讨论幸运。因为许多人都认为,幸福的生活就是幸运,如无幸运,便无幸福。这种观点或许是正确的。因为如果没有靠运气抓住的外在的好东西,幸福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必须说明幸运,一般地讨论谁是幸运者,它存在于什么中,又相关于什么。
首先,有人或许会通过下面的考察对这些问题提出疑问。因为人们不应把机遇说成是自然的。因为以自然为其原因的东西,多半会或者总是会产生出来,但机遇却不是这样,它的结果是无规律的、碰巧的。
正因如此,我们才说机遇存在于这类东西中。我们也不能把机遇当成某种思想或理性。因为在这里,两者同样有规律和总是如此的必然性,但机遇却没有必然性。因此,愈有思想和理性的地方,就愈无机遇;反过来,愈有机遇之处,也就愈无思想。
那么,幸运是否指某种神佑呢?不应该这样认为。因为假如我们把神认作是这种东西的主宰者,神依据价值来分派善和恶,那么,机遇及源于机遇的东西就真会是按照机遇而生成的了。如果我们把这种东西分派给神,就使神成了坏的或不公正的判定者。而这是不适于神的。但是,除了这些之外,人们又不可能将机遇归源于其他东西。所以显然,它必定是上述三者①之一。思想、理性和知识似乎完全与它不相干。
但是,神佑和神意也不应被认为是幸运,因为它也出现在恶中,虽然神不可能庇护恶。那么,剩下来的自然,就和幸运最有关系了。
幸运和机遇出现在不取决于我们自己的场合中,在那里,我们没有支配权,也不能行动。正因如此,没有一个人把公正者(作为公正者而言)、勇敢者或基于德性的其他人说成是幸运的;因为具有或不具有这些性质,取决于我们自己。但是,在诸如下面的这些事情上,我们更适于说是幸运的。例如,我们把有好的生日的人说成幸运,一般而言,凡是具有这类不由自己支配的好事情的人,都是幸运儿。
但是,即使是此处的这种情形,也不是幸运一词的严格含义。“幸运”有多层意思。因为对在自己意料之外完成某种善行的人,我们称之为幸运,对基于理性本以为要失去但却获得的人,我们也说成是幸运。那么,幸运存在于意料外的某种善的获得中,也存在于预料内的某种恶的避免中。但是,幸运似乎更加适于用在善的获得中。因为善的获得似乎是基于本性的幸运,而恶的避免则是基于偶性的幸运。
幸运是一种非理性的自然本性。因为幸运者是这样的人:他对善有着非理性指导的冲动,并且要得到它们,而这就是源于本性的。因为在灵魂中,内在具有这类东西,它迫使我们非理性指导地朝向我们具有的好东西。假如有人问具有这种情形的人:“为什么你愿意这样做?”他会说:“我不知道,但它使我愿意。”那些靠神灵感应激动起来的人,也有类似的情感;因为他们也有非理性指导的、想做什么事的冲动。
我们没有合适的、专用的词来称谓幸运,但我们经常把它叫作原因,虽然原因与这个词没多大关系。
原因与它的结果是不同的,我们称为原因的东西并无获得善的冲动,在这个意义上,它才是恶的避免或善的获得(在并没想到要获得善时)的原因。这样的幸运与前面所述是不同的,它似乎是从事情的变更中出现的,而且,是基于偶然的幸运。所以,如果这样的情形也叫作幸运的话,那么,就与幸福的关系而言,另一类就更适于是幸运,因为在那里,获得善的冲动的根源,就在他自身之中。
既然无外在的善,就无幸福,而外在的善,又源生于幸运;那么,就正如我们已说过的,幸运应与幸福同在。
徐开来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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