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克纳在《表演理论》导论中就绘制了一张扇面图,说明表演这个概念外延的无限性,认为表演具有多种元素,各个元素就如同扇状或是网状彼此相连。
与人类表演学的这种单子式(清单式)思维相近,社会剧场化研究也试图将问题域的外延用一张包罗万象的方式归纳清晰,然后再予以一一解构,体现“朗朗乾坤,唯罗列所有元素才算客观”的科学思维。
2.社会剧场化与社会表演学的交叉
社会剧场化的现象与社会表演学所涉及的问题相交叉,但两者完全不会重合。原因是社会剧场化的问题域与社会表演学的问题域完全不同。前者是对社会/人/表演和活动之间复杂关系的透视,目的是为了在社会剧场化的趋势中,把准脉搏,为“社会vs剧场”之间的关系达成良性的互动做好基础。寻找社会剧场化现象背后的伦理关切(诸如,表演掩盖了世界的真相,在真相和表演之间,其伦理关切与全球化时代的伦理关切一致)。
后者1999年从美国引进,到大学成为一门新的学科,其规范地针对中国国情和当代语境之具体学科目标为:社会表演学促成创意人才的培养。从普及戏剧课程到对话文化,从社会表演培训到人的全面发展,这就是社会表演学的目的。(孙惠柱,2013)这说明两者在问题域中所呈现的巨大分歧,前者社会剧场化研究涉及的是一个社会vs剧场网络中几乎涉及的所有美学和伦理问题。后者在中国化的路径中走向了褊狭。但只要问题意识还在,事实客观上可以矫正这些理论方向的褊狭。正如谢克纳在《什么是人类表演学?》中解答的“人类表演学概念携带的美学丰富性”那样,人类表演学以及由此引发的表演的伦理问题也包含了表演之于真实之间的伦理问题。在这一点上,社会剧场化引发的虚拟世界和人性世界的分野导致伦理问题和社会表演学的伦理问题是交叉的。我有这样的信念,只要我们本着问题意识的角度切入,分析社会利弊,带着诚意去剖析社会文本和人的表演文本,最后的伦理关切点上,社会表演学与社会剧场化必然会走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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