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导意见出台的时机和形式,考虑到指导意见制定的复杂性、困难性,需要做两手准备,一是经过研究修改文件已经比较成熟,就可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正式发布;二是鉴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文件尚不够成熟或与有关方面难以达成共识,也可以“征求意见稿”“白头文件”的形式下发,以既表明紧跟中央精神推进改革的态度,同时给全国各地以方向性指导,又为下一步修改完善文件留下余地。
2.调控行业之间不合理的工资分配差距
一是加大信息引导力度,发布行业之间合理的薪酬分配量化比例数据。当前,发布合理的行业之间薪酬分配量化比例数据需要首先发布近些年的实际状况变化情况;同时发布国外可对比国家或者发达国家相类似阶段行业之间薪酬分配量化比例关系的状况;最后,发布当前合理的行业之间工资收入比例关系报告。
二是构建有利于低工资行业普通职工劳动报酬增长的综合调控体系。探索构建低工资行业税费减免与普通员工工资增长的联动机制,对微利、困难企业进行税费减免,同时对该行业中参加了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所有小微企业先实行税费减免,无须申请审批,将减免环节前置;通过典型扶持,细化工资集体协商内容,重点探索典型行业工资调整测算方法和工资增长机制,增强对于实际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通过发布行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障劳动密集型行业普通员工劳动报酬权益;通过综合扶持政策,搭建大、中、小、微企业良好生态链条,引导低工资行业企业加快发展。
三是构建合理确定调整高工资行业劳动报酬水平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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