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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2,中国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化.2012,Professionalization of China's legal wor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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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0172293
  • 作      者:
    朱景文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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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朱景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社会哲学和法律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会长。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社会学、比较法学、法律与全球化、当代西方后现代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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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2:中国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化》把我国法律工作者分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其中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通称法律职业,分别论述各个法律工作者的历史沿革(1949年以来,重点是改革开放以来),有关法律规定,组织机构,人员及其构成,执业纪律,职能和经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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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化对于中国法治发展无疑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它提高了法律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适应法律纠纷和法律服务大规模化、多样化、复杂化的社会需求。今天人们经常怀念改革开放前五六十年代社会生活简单、民风朴实、很少诉讼的年代,在那种情况下大量的纠纷不用通过受过专门训练的法官、律师,仅通过人们朴素的正义观念就能解决。但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毕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没有受过专门训练的法律工作者,面对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越来越类型化的纠纷是根本应付不了的。因此,在改革开放刚刚起步时邓小平提出法律工作者专业化问题是完全正确和十分及时的。通过三十多年的努力,到2011年,我国已经形成了一支拥有19.5万名法官,15.1万名检察官,21.5万名律师和1.2万名公证员的法律职业队伍。我国缺乏足够的职业化的法律工作者的局面已经得到了根本的改变。但是,职业化的发展是不平衡的。2011年我国已经拥有21.5万名律师,每10万人口拥有15.95名律师,律师人均业务收入20.0万元。但是我国律师数量和业务收入的分布是极其不平衡的。<br> 司法腐败有些是由于执法人员的素质造成的,表现为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这类司法腐败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是司法队伍整顿的重点,虽然人数不多,每年违法违纪受到惩处的人员平均864.6人,只占整个司法队伍的2.85‰,但是影响极其恶劣,特别是担任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官员的司法腐败,更会对司法机关的声誉造成极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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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 中国法律工作者职业化的数据分析
一、中国法律工作者职业化的发展趋势
二、职业化对其他法律工作者的影响
三、法律职业发展的不平衡性
四、司法腐败问题

第一章 法官
第一节 历史沿革
一、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审判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新中国法官队伍建设历程
三、新中国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历程
第二节 有关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一、法官
二、人民陪审员
第三节 人员状况
一、数量
二、素质

第二章 检察官
第一节 我国检察官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初建时期(1949-1953年)
二、迅速发展时期(1954-1957年)
三、挫折与中断时期(1957-1977年)
四、恢复重建时期(1978-1988年)
五、改革和纵深发展时期(1988年至今)
第二节 有关检察官制度的法律以及相关规定
一、初建时期的规范性文件
二、迅速发展时期的规范性文件
三、挫折与中断时期的规范性文件
四、恢复重建时期的规范性文件
五、改革和纵深发展时期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节 我国检察官队伍的人员构成
一、初建时期检察人员的构成
二、迅速发展时期检察人员的构成
三、挫折与中断时期检察人员的构成
四、恢复重建时期检察人员的构成
五、改革和纵深发展时期检察人员的构成
第四节 我国检察官的基本职能
一、初建时期检察人员的基本职能
二、迅速发展时期检察人员的基本职能
三、挫折与中断时期检察人员的基本职能
四、恢复重建时期检察人员的基本职能
五、改革和纵深发展时期检察人员的基本职能
第五节 我国检察官的队伍管理
一、初建时期检察人员队伍管理制度
二、迅速发展时期检察人员队伍管理制度
三、挫折与中断时期检察人员队伍管理制度
四、恢复重建时期检察人员队伍管理制度
五、改革和纵深发展时期队伍管理情况
第六节 我国检察职能活动的经费
一、建国初期检察机关的经费保障体制
二、检察机关挫折与中断时期的经费保障体制
三、当下我国检察机关的经费保障体制

第三章 律师
第一节 历史沿革
一、1949-1957年:从废旧立新到初步建成
二、1957-1977年:遭遇极左冲击最后消亡
三、1978-1987年:在恢复中试行改革
四、1988-1996年:从全面改革到基本建成
五、1997年至今:继续改革,快速发展
第二节 律师的身份和类型
一、律师身份的演变
二、律师工作人员的类型
三、各类从业人员之间的关系
第三节 律师队伍的规模
一、改革开放以前律师队伍的规模
二、律师工作人员的数量及其变化
三、每10万人口拥有律师数量
第四节 律师队伍的构成
一、律师工作人员的类型构成
二、律师工作人员的性别构成
三、律师工作人员的文化构成
第五节 职能活动
一、律师职能活动的内容和类型
二、律师业务活动的数量变化
三、律师业务数量变化的两个对比分析
第六节 律师管理
一、基本体制
二、管理依据
三、管理方式
第七节 收费和收入
一、律师收费标准
二、律师业务收费总额
三、律师的收入
第八节 律师发展地区差异
一、律师发展地区差异基本情况
二、律师数量地区分布
三、每10万人口拥有律师数量分布
四、律师人均业务收费的地区差异

第四章 公证员
第一节 我国公证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法院公证阶段
二、行政公证阶段
三、形式公证阶段
第二节 公证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公证法》和《公证暂行条例》
二、司法部颁布的部门规章
第三节 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
一、公证机构
二、公证人员
三、公证协会
第四节 公证业务
一、概述
二、国内公证业务
三、涉外公证业务
四、涉港澳台公证业务
第五节 公证的效力
一、预防效力
二、证据效力
三、在域外使用的效力
四、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
五、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
第六节 公证费用
一、公证费用的性质
二、公证费用的标准

第五章 仲裁员
第一节 商事仲裁员
一、历史沿革
二、仲裁员的资格
三、仲裁员的人员组成和培训工作
四、仲裁员的执业纪律
五、仲裁员报酬
六、仲裁员的职权
第二节 劳动仲裁员
一、历史沿革
二、仲裁员的资格
三、仲裁员的人员组成和培训工作
四、仲裁员的执业纪律总结
总结

第六章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第一节 历史沿革
一、萌芽期(1980-1986年)
二、制度化规范化时期(1987-1991年)
三、蓬勃发展时期(1992-2000年)
四、改革时期(2001年至今)
第二节 法律规定
一、部门规章
二、其他重要规范性文件
三、其他相关法律
四、其他文件五、地方规范性文件
第三节 机构与人员
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第四节 工作职能
一、担任法律顾问
二、代理非刑事案件
三、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主持调解纠纷
五、解答法律询问
六、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七、协助办理公证
八、其他业务工作
九、个案分析:山东省青岛市
第五节 执业纪律
第六节 经费与收费
一、经费
二、收费
第七节 回顾与展望
一、中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现状总结
二、基层法律服务存在必要性的探讨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未来发展探索

第七章 人民调解员
第一节 历史沿革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人民调解员制度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颁行之后的人民调解员制度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颁布以后的人民调解员制度
四、新时期人民调解员制度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
第二节 有关人民调解员选任的法律规定
一、人民调解员选任条件
二、人民调解员的选任
三、人民调解员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四、人民调解员的增补和撤换
第三节 人民调解员的数量、构成和素质
一、人民调解员的数量
二、人员构成
三、人民调解员在各省份的分布
四、人民调解员的素质
第四节 人民调解员的组织机构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置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成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的产生方式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五、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类型、数量和比例(2011年)第五节 人民调解员的功能
一、调解民间纠纷的数量
二、调解的作用——调解与民事诉讼的比例
三、调解民间纠纷的效果
四、2011年人民调解员工作情况
第六节 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和管理
一、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职责
二、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责
三、基层人民法院及其职责
四、人民调解员协会及其职责
第七节 经费保障
一、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
二、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保障

第八章 职业准入
第一节 我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形成与发展
一、历史沿革
二、报名条件
三、考试内容、方式与组织
四、法律职业资格授予
五、历年司法考试情况
第二节 律师的职业准入机制
一、律师职业准入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律师职业准入的条件
三、律师职业准入的程序
四、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的律师职业准入
第三节 法官的职业准入机制
一、法官职业准入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法官职业准入的条件
三、法官职业准入的程序
第四节 检察官的职业准入机制
一、检察官职业准入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检察官职业准入的条件
三、检察官职业准入的程序
第五节 公证员的职业准入机制
一、公证员职业准入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公证员职业准入的条件
三、公证员职业准入的程序
第六节 其他法律职业的准入机制
一、仲裁员的职业准入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准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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