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1937-2020),湖南祁阳人。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2012年获评中国法学会“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2018年被评为“湖北文化名人”和“荆楚社科名家”。
曾任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顾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研究会副会长、顾问,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顾问,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审议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工作专家。曾作为中国法学会代表团团长出访阿根廷等国。
李龙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以及法学教育。出版专著、教材(主编)4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培养了127位博士,其中担任大学正副校长的有12人。获国家级教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三项(1997年排名第三,2001年排名第一,2005年排名第三);国家教委科研成果一等奖一项(1998年《人权的理论与实践》,任总执行主编):教育部全国优秀教材奖一等奖两项 (2002年的独著著作《宪法基础理论》和排名第二的《法理学》);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一项(主编的《良法论》);湖北省人民政府科研成果一等奖两项(2004年的《依法治国方略实施问题研究》和2009年的《人本法律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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