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与诠释 儒学形成、发展之主体向度的追寻》:
甚至也可以从相反的角度看,如果认为《周官》就属于周代的伪书,那么它的许多作“伪”的内容应当是根据《逸周书》所“造”出来的,此中也就应当包括所谓“六艺”的思想内容。因为作为“周史记”,《逸周书》的内容必然是出自周代史官的写实或实录;而《周官》作为后人借助先贤思想以形成自己关于官制官位方面的设想,必然要借助《逸周书》才能实现的。在这一基础上,二者之间的相互重叠之处,就恰恰会表现出《周官》对于《逸周书》的继承或因袭关系。
《周官》一书的最大特点,在于“以官制合天道,而天道则表现为各种相关的数字,凡涉及礼制的,必与此种数字的格套相合”。这一点主要表现在其完全以“天、地”与“春、夏、秋、冬”四时的方式来设置官位上。从思想背景来看,自西周总结出“敬天法祖”与“敬天保民”的政治经验以来,这种以官制合天道的套路自然也有其广泛的思想基础,但却并不能完全证实于西周的官制设计本身,也不见于《逸周书》中的相关记载。这就说明,西周以来“敬天保民”之合人于天的道德意识并不一定就要表现为对天道的原样照搬或刻意模仿。从这一点来看,应当说《周官》“以官制合天道”的思想并没有表现出对《逸周书》之明显的继承色彩。当然,也正是从这个角度看,这种“以官制合天道”的思想才可以说是《周官》的特有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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