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第一章 教育刑理论提出的原因及其意义
第一节 教育刑理论提出的多元原因
一、自然科学对教育刑思想的推动
二、刑罚学者对教育刑理念的升华
三、教育刑论背后的多元社会底蕴
第二节 教育刑理论提出的现实意义
一、纠正传统刑罚过于强调报应的惩罚性
二、改变专权制刑罚过于残暴的血腥特征
三、为僵硬的刑罚现实注入更多的灵活性
四、在刑罚运用中注入更多的目的性价值
五、刑罚吸纳刑事政策科学精髓提供契机
第二章 教育刑的概念界定与误区澄清
第一节 教育刑的原初内涵及其问题
一、教育刑的内涵界定
二、教育刑的现实并非自证合理
三、教育刑概念界定引发的问题
第二节 教育刑的绝对化具有客观上的多重弊端
一、绝对教育刑视教育为刑罚的本质存在根本偏差
二、绝对教育刑以教育作为刑罚目的存在理解偏颇
三、绝对教育刑与教育的异质性存在契合上的困难
四、绝对教育刑以教育为中心的主线难以贯穿始终
五、绝对教育刑的多重弊端决定理性再反思的必要
第三节 诘问澄清:教育刑理念在我国相关疑惑的排解
一、儒家文化中礼的传统不是教育刑的理论根基
二、未成年人刑事政策无法辅证教育刑现实根基
第四节 走出迷途:刑罚教育功能与教育刑的关系厘清
第三章 刑事政策与立法层面的考察:教育刑规范化运行之一
第一节 教育刑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在联动考察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作为基本刑事政策
二、教育刑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在关联
三、教育刑契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新意义
第二节 “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与“社会危险性”辨析
一、“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害性”的关系及辨析
二、“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险性”的纠葛与化解
三、“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险性”辨正及其功能
第三节 累犯从重处罚立法缺陷的检视及重构
一、累犯“整体从严”符合教育刑理念的内涵
二、遵从教育刑理念需要对累犯“区别对待”
三、对累犯“区别对待”所进行的类型划分
第四节 毒品犯罪的法定刑考察及其展开
一、我国与域外毒品犯罪的刑罚规定
二、毒品犯罪刑罚适用的重刑化现实
三、毒品犯罪刑罚重刑化的症结剖析
四、毒品犯罪刑罚预期与现实的悖反
五、毒品犯罪刑罚变革的理论再主张
第五节 聚众实施性行为的非犯罪化考量
一、有无必要:动用刑法调整聚众换偶行为
二、是否合适:运用刑法手段强占道德领域
三、能否自由:公民实施聚众换偶的权利界限
四、有无逻辑:换偶行为是否“聚众”的对照
五、何以可能:定性合乎实践操作具有可行性
第四章 刑事罪责层面的考察:教育刑规范化运行之二
第一节 原罪观中的意志自由与规范效力
一、基督教义中的原罪观及其内涵重释
二、原罪观中的自由意志与规范体构造
三、原罪观中的规范违反与规范目的
四、原罪观中的赎罪与规范效力
第二节 刑事和解罪责从宽的一体化考量
一、刑事和解背后的教育刑理念及其背景支撑
二、教育刑引导刑事和解实体法上的理念对接
三、教育刑引导刑事和解程序层面的细节构想
第三节 “当场醉酒”刑事归责的路径探讨
一、当场醉酒作为现实问题的存在
二、当场醉酒的基础性困惑及厘清
三、当场醉酒刑法适用的可能路径
四、当场醉酒应按危险驾驶罪追责
第四节 性侵未满12 周岁幼女的罪责辨识
一、《意见》第19 条:问题的引出与严格责任之理性考察
二、原则还是例外:对性侵幼女是否需要严格责任之思考
三、推定责任确立:对现有《意见》第19 条内容之再解读
第五节 “疑罪从无”与“疑罪从轻”的抉择
一、司法适用中的困惑:一则现实案例引发的争议
二、基本认识与误区澄清:司法定性中的症结梳理
三、“疑罪从无”或“疑罪从轻”的逻辑推导路径
第五章 刑事量刑层面的考察:教育刑规范化运行之三
第一节 量刑中的目的性限缩及其理性适用
一、刑法解释对“扩张”或“限缩”的选择
二、教育刑理念应当在量刑中获得一席之地
三、教育刑指导刑罚裁量规范化的路径考察
第二节 教育刑理念指导下自首与立功的竞合适用
一、自首与立功之间竞合的相关情形
二、自首与立功竞合的解决思路质疑
三、自首与立功竞合时的规范性立场
第三节 教育刑视角下死刑适用的司法控制及其重构
一、从教育刑的实体路径限制死刑更为务实
二、我国现有实体法对死刑的限制及其评析
三、教育刑理论与死刑限制适用标准之契合
四、从教育刑理念出发对死刑限制的两重性
第六章 刑事执行层面的考察:教育刑规范化运行之四
第一节 教育刑理念指导下的假释制度及完善
一、我国假释制度面临的问题:假释条件的缺陷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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