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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凯尔森与纯粹法理论的实践性研究
0.00     定价 ¥ 56.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JD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100235044
  • 作      者:
    王银宏
  • 出 版 社 :
    商务印书馆
  • 出版日期:
    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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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本书基于凯尔森起草的奥地利宪法和法律草案、德语著作以及其他一手资料和文献,系统阐释了凯尔森的纯粹法理论及其实践特性,特别是论述了法律规范的位阶等级理论和宪法法院制度的历史渊源、制度传统与法律实践,体现出凯尔森作为“奥地利宪法之父”“奥地利宪法法院之父”的重要贡献。

凯尔森及其纯粹法理论的实践性既体现出纯粹法理论的“纯粹性”,也体现出它的“不纯粹性”,更体现出现实政治与法律理论之间的相互影响。只有回到当时的历史环境中才能更好地把握纯粹法理论的内涵,进而更好地理解“理论的实践性”所具有的意义和价值、相关法律制度的实质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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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银宏,山东莱西人,维也纳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出版中文、德文学术专著和译著多种,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多项,主编“法律史译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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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以相关原始资料和一手德语文献为基础,围绕凯尔森及其纯粹法理论的实践性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具体而言,本书将凯尔森及其纯粹法理论置于西方法治历史发展的进程中进行研究,论述了凯尔森法律理论之前西方法治的理论基础及其历史实践、纯粹法理论的特性以及宪法法院制度的理论基础,特别是论述了凯尔森起草奥地利宪法、作为奥地利宪法法院法官的宪法实践以及凯尔森在魏玛共和国时期的宪法实践,并对凯尔森及其纯粹法理论的实践性等问题进行了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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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本书围绕奥地利裔美国学者凯尔森及其纯粹法理论的实践性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将凯尔森及其纯粹法理论置于西方法治历史发展的进程中进行解读,论述了凯尔森法律理论之前西方法治的理论基础及其历史实践、纯粹法理论的理论特性以及与当时的宪法实践联系较多的宪法法院制度的理论基础,并对凯尔森及其纯粹法理论的实践性等问题进行了反思。

    本书以相关原始资料和一手德语文献为基础,以纯粹法理论的“实践性”为基点,对纯粹法理论的历史背景及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和梳理。作者以凯尔森的纯粹法理论为基础,论述了与纯粹法理论的“实践性”联系较为密切的国家理论、法律规范的位阶等级理论等内容,特别是论述了凯尔森法律理论中的宪法法院制度作为一种宪法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及其特性。

    凯尔森曾参与奥地利联邦宪法和关于设立奥地利宪法法院相关法律起草的工作。在凯尔森看来,“宪法保障”是一部宪法的核心部分,所以,凯尔森在起草的六个宪法草案中都设计了一个联邦宪法法院作为“宪法保障”机构,并且其中关于联邦宪法法院的内容几乎没有变动,这体现出凯尔森对于将宪法法院作为宪法保障机构的思考是比较成熟的。由此也可以更好地理解凯尔森为何被誉为“奥地利宪法之父”“奥地利宪法法院之父”。

    凯尔森作为奥地利宪法法院法官,在当时的宪法和法律实践中为巩固奥地利宪法法院地位做出重要贡献。凯尔森不仅将其理论应用于实践,而且发表诸多著述为宪法法院制度辩护,为奥地利宪法法院履行职能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与卡尔·伦纳(Karl Renner)对于设立奥地利宪法法院所做出的贡献相比,凯尔森在这方面一点也不逊色。由此可以理解为何魏德林(Ewald Wiederin)教授还将凯尔森视为“奥地利宪法法院之母”。

    凯尔森作为当时德意志国家法学的“四驾马车”之一,还参与魏玛共和国时期的宪法和法律实践。作者在本书中也论述了凯尔森在这一时期在这一领域里的贡献,特别是分析和讨论了当时的国务法院在1932年10月25日对于“普鲁士诉帝国案”作出的判决,该判决涉及《魏玛宪法》第48条中规定的总统的“紧急命令权”以及国家的和平与秩序等宪法上的重要问题。

    本书的内容有助于拓展和加深对西方法律制度发展及相关法学理论的认识,有助于深化我国在欧洲法律史(特别是德意志法律史)和外国宪法学及相关理论方面的研究。同时,纯粹法理论的“实践性研究”也有助于明晰法学理论与“理论的实践性”之间的关系及其意义。

    王银宏教授作为我国法制史学界的青年才俊,外语基础扎实,专业水平高,文字驾驭能力也很强,且特别勤奋、异常刻苦,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大量繁重琐碎的行政管理工作的同时,佳作迭出,成果斐然。对此,笔者深为钦佩。特为此撰写数语,以为序。


   何勤华

   于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法律文明史研究院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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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 论 自然法、“基本法律”与法治观念

 第一节 从自然法到“基本法律”:“基本法律”与宪法的优先性

 第二节 “法治”观念的基本意涵

 第三节 人民主权观念下的法律理论


第一章 追寻最早的“宪法法院”:凯尔森法律理论之前的历史实践

 第一节 “司法审查”的普通法传统及其在欧洲的影响

 第二节 1848年革命期间德意志地区的“宪法”

 第三节 1867年“十二月宪法”与奥匈帝国的帝国法院


第二章 凯尔森的纯粹法理论及其理论特性

 第一节 凯尔森与纯粹法理论

 第二节 纯粹法理论的理论特性及其影响


第三章 纯粹法理论中的“国家”“宪法”与宪法法院制度

 第一节 凯尔森理论中的“国家”与“民主”

 第二节 凯尔森的宪法观念

第三节 纯粹法理论与宪法法院制度


第四章 凯尔森与承继传统的奥地利宪法法院

 第一节 凯尔森与奥地利宪法法院的设立及其概况

 第二节 凯尔森与1920年《奥地利联邦宪法法》

 第三节 1920年《联邦宪法法》与奥地利宪法法院


第五章 宪法法院的守护者:凯尔森的宪法实践及其理念

 第一节  凯尔森作为宪法法院法官的实践理念

 第二节 基于历史传统发展的“凯尔森模式”


第六章 凯尔森与魏玛共和国时期的宪法实践

 第一节 凯尔森与《魏玛宪法》第48条的适用问题

 第二节 谁应是宪法的守护者?


第七章 二战前的奥地利宪法法院:兼与捷克斯洛伐克宪法法院比较

 第一节 奥地利和捷克斯洛伐克宪法法院的历史传统及其设立

 第二节 二战前奥地利与捷克斯洛伐克宪法法院的组织构成及其职能

 第三节 二战前奥地利和捷克斯洛伐克宪法法院的“瘫痪”


结  语 凯尔森与纯粹法理论的实践性之反思

附  录 汉斯·凯尔森著述目录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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