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收入”,是指定期无条件对个人给付一笔是当数额的钱,提供一个人最基本的经济安全感,让它在所属社会中即使碰到极端状态也能够生存。本书是全球基本收入研究推广组织“基本收入地球网络”(BIEN)创办人,从事基本收入研究超过三十年的盖伊·斯坦丁,汇集研究精华写成的,引导我们深思基本收入问题的指南。
本书不只解释了基本收入原理,讨论三个被用来证明基本收入有实施必要的主要观点——正义、自由与安全感,也解释了相关的经济理论,并比较与其他社会福利制度的异同,阐述为何基本收入是当前我们迫切需要的。此外,他也针对一般常见的基本收入反对意见进行解释,并进一步探讨落实基本收入制度的实务挑战和政治挑战。
几乎每一个倡议基本收入的人都主张基本收入将会强化自由,并促使自由得以存在。这是主张发放基本收入的第二大正当理由。不过,到底什么是自由?作为本章的开场白,我们可以说,20世纪的政治左派分子太不关注如何强化个人自由的问题,而政治右派分子眼中的自由又过度朝自由至上主义倾斜,这严重违反某个极其重要的历史传统——即“共和主义式”自由。
标准的自由主义与自由至上主义观点是,自由权牵涉到免于约束的自由(消极自由权),以及采取行动的自由(积极自由权)。这个观点常被联系到功利主义的政治哲学——也就是支配近年来中间偏右与偏左派政治策略的主要看法。功利主义的目的是要促进绝大多数人的幸福(通常被统称为“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而这个目的明显可能导致政治人物过度忽略“导致少数人陷入悲惨”的事。
长期以来,典型的自由主义者(格林是新自由主义者)和自由至上主义者联合起来反对各式各样的温和专制主义,尤其反对所谓国家温和专制主义(state paternalism),但与孩童或精神脆弱者有关的事务除外。不过,现代政治人物向来缺乏思想连贯性(intellectual consistency)的美德,左派或右派皆然;很多人毫不避讳或暗地拥抱某种称为“家长式自由至上主义”(libertarian paternalism)的危险混合体,这个立场主张“领导”或“助推”人民“做出正确的选择”。如今,它对自由的威胁可能已经比露骨的独裁主义更加严重,因为家长式自由至上主义实在太令人反感且操纵欲太强。我们将在这一章的稍后篇幅探讨相关的寓意。
基本收入可视为某种基本经济权利,是自由主义所秉持之自由观的一个必要条件。基本收入是所谓基本自由权之一,是其他基本自由权——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宗教自由与结社自由的基础。不过,基本收入在自由至上主义者与共和主义者的自由概念中,则是两回事。
自由至上主义者的观点
自由至上主义者支持“小政府”,他们的理由是:政府会破坏个人的自由权。就希望政府“消亡”这件事来说,纯粹的自由至上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与无政府主义者的立场是一致的。在他们眼中,政府必然是具侵入性的,而且一定会征税,而侵入与征税都被视为对个人自由的限制。
因此,很多自由至上主义者拥护政府发放基本收入的现象看起来可能有点奇怪。不过,他们针对这种立场所提出的辩解是,这是促使政府全面从社会政策领域撤退的次优选择,而且他们也经常沮丧地承认,自由至上主义者心目中的“乌托邦”,在政治上是不可能行得通的。那类自由至上主义者包括政治右派的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与查尔斯·默里(Charles Murray)以及自称拥护“真正的自由至上主义”(real libertarianism)的范·帕雷斯,还有左派的卡尔·维德奎斯特(Karl Widerquist)等。
范·帕雷斯主张,基本收入能让人民选择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不过这个观点遭到批判,原因是,它没有将几种最主要的自由列为优先考量,未能体察到某些人比别人更难以将收入转化为自由,而且鼓吹不负责任的自由。维德奎斯特的论点则是,基本收入提供“有效控制自我拥有权的自由”——也就是接纳或拒绝与其他有意愿者合作的有效力量。
右派自由至上主义传统阵营中,近来发言支持发放基本收入的人包括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的迈克尔·坦纳(Michael Tanner),以及利用已故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布坎南的著作进一步发挥的马特·佐林斯基(Matt Zwolinski)。不过,这个阵营中最杰出的倡议者向来是默里,他在2014年将他名义上的自由至上主义的论点归纳如下:
这个社会太过富裕,所以我们不能事不关己地摆出一副“我们将不会为贫困人民做任何事”的姿态。我了解那个事实、认同那个事实,也抱持那样的同理心。但我希望左派和右派人士能协调出一个宏观折中方案。我们这些右派人士主张,以政府支出金额来衡量,我们会给你们一个巨大的政府,而就“不让政府有能力把人民的生活搞得乱七八糟”的层面来说,就采用你们主张的小政府。所以,综合双方的主张,就是采用以下制度:每个月存一张支票到每一个年满21岁以上的人的电子银行账户,他们可以把这笔钱花到他们认为合适的任何用途。每个人也都可以选择要不要和其他人联合起来,集合大家的资源。不过,人们可以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我们让人们得以自行决定要过什么样的生活……
关于这一切,我的真正目标是复兴文明社会。我的意思是,根据这个制度,某个人每一个月都能领到一张支票。不过,若这个人自甘堕落地把这笔钱挥霍在饮酒作乐上,结果,离下一张支票入账的时间还有十天,他就把钱全部花光,这时,他变成穷光蛋,连活下去都有问题。于是,他必须去找朋友、亲戚、邻居或救世军之类的人帮忙,向他们坦诚“我真的需要活下去”。他一定会得到帮助。而由于这是一个保证基本收入制度,所以他不能再把自己塑造成一个不管多么努力都无济于事的无助受害者。所以说,这个制度能形成以下的回馈循环:别人(在帮他以前)会说:“好,我们不会让你饿死在街上,但你自己也应该一起努力才行。不要说你做不到,因为我们知道你几天后即将收到另一张支票。”
不过,默里另外还主张“福利国家会自我毁灭”。他向来是个颇具争议性的人物,而且很多政治左派分子因他对种族与文化等方面缺乏道德的观点而嫌恶他。不过,他的上述论述确实值得我们深思。他错在不该利用不负责任的酒鬼或赌鬼给人的刻板印象来主张废除所有福利计划,再以基本收入取而代之。
如果默里只锁定对个人自由妥协的福利计划,那他的意见确实会对那类计划构成比较大的挑战。因为无疑地,很多现代福利计划确实侵犯到自由,而且通常是相当蓄意地侵犯。不采用那类计划当然有助于强化自由,但很多公共服务也具备强化自由的功能。举个例子,公共医疗服务就能让某个生病或遭受意外伤害的人恢复自由行动的能力。相似地,对伤残者的津贴与服务,以及公共礼仪的要求等,都有助于打造让每个人享有平等自由的社会。
在右派自由至上主义者眼中,“如果我们能废除现行所有福利计划”,基本收入就是完美的,这个观点相当讨他们喜欢,部分原因是,这么做有助于促成较低的税赋。关于这个立论,典型的例子是新墨西哥州前州长加里·约翰森(Gary Johnson,他曾是自由至上主义阵营的美国总统候选人),他在2016年年中出面支持基本收入,并表示基本收入能节省“官僚成本”。
如果沿着这个理论基础继续前进,右派自由至上主义者应该会发现他们最终必须在“基本收入的发放水准”和“其他福利计划应废除的程度”之间做一个取舍。不过,某些人的厄运或弱势并无法归因于他们的“自由选择”,所以,基本收入不能取代寻求矫正或补偿那种厄运或弱势者的福利计划。我们不能因一个人伤残而怪他产生额外的生活成本或需求。所以,根据特定需求而加发的增额补贴——以货币津贴或公共服务等形式提供——应该永远保留。
另一位公开支持基本收入的自由至上主义者佐林斯基一向倡议采用他所谓的基本收入保证(BIG),他提到美国联邦福利计划一年要花费超过6680亿美元的成本到至少126个非常分散的计划上。这还不含2840亿美元的州与地方福利支出,所以说,美国每年发给每个穷人两万美元以上,总额几乎达一万亿美元。与此同时,补贴递减之类的规定(不同计划的规定各有差异)意味着原本以领津贴度日的人开始尝试去做低薪工作后,就必须承受非常高的边际税率。
佐林斯基表示:“没有一个自由至上主义者会希望BIG成为现有福利国家制度以外的额外福利。”这样的说法对左派自由至上主义者或许不公平,却精准彰显出右派自由至上主义者的根本立场,也就是说,他们主张基本收入将是替代由政府驱动且极具侵入性的福利国家相关制度的方案之一,而且是一种可强化自由的替代方案。
非自由至上主义者的政治左派阵营对自由至上主义者的理论基础向来极端反感,很多人甚至完全拒绝接受基本收入的可能性,他们选择将基本收入视为摧毁福利国家的某种阴谋。虽然很多自由至上主义者确实怀抱那样的目标,但非自由至上主义者左派阵营这种憎恶基本收入的态度,主要是来自情绪上的反应,一点也不理性,因为其实基本收入的多数当代倡议者也认同公共社会服务与以资助穷困者为主的福利补贴。
尽管如此,许多著名的自由至上主义者提议以基本收入直接取代所有公共福利的事实,已在BIEN社群内部引发一场猛烈的辩论,最后甚至促使我们在首尔举办的第十六届国际大会上通过一项决议,声明基本收入的支付不该危及福利国家制度。通过这项决议的理由是,我们体察到政治圈将基本收入视为万灵丹的潜在危险。
但也有某些自由至上主义者反对基本收入,他们反对的理由是,如果要达到取代所有福利计划、满足个人多数基本需求,同时保护弱势者的自由等目标,基本收入的发放金额势必会高得吓人,到时候就不得不以远高于目前的税赋来支应,而他们认为提高税赋将会侵犯到纳税公民的自由。
佐林斯基在捍卫他所谓的基本收入“结果论”自由至上主义的(‘consequential’ libertarian)论述时,坦承了这个取舍的困难:
我们要强调的观点是,基本收入有助于保护特定弱势人群的自由。不过,我承认,广大到足以实现那个目的的基本收入,可能必须借由会侵犯到其他人之自由的税赋来支应。所以,那等于是牺牲一些人的自由来谋取另一些人的自由。
我们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反驳这个立论,其中最简单的反驳方式是:除非国家保护它最弱势国民的基本自由,否则那些弱势者会为了反击导致他们变得更弱势的那些人,而不惜侵犯那些人的自由。如果自由至上主义者成功打造出一个让弱势者感到了无希望的最小政府(minimalist social state),那么到最后,弱势者的积怨将导致惩罚性正义(retributive justice)的事态发生。
家长式自由至上主义的危险
很多自由至上主义者表现得比道德保守主义者更加道德保守主义。也因如此,默里才会将基本收入视为一种鼓励“更良善”行为和复兴“公民文化”的工具。这其实是家长式的论述,和自由无关。不过,他至少不像新一代的家长式自由至上主义者那么直言不讳;家长式自由至上主义者以“行为经济学”(behavioural economics)和“助推理论”(nudge theory),为他们的主张——赋予政府操纵或温和促使人民做出“正确选择”的重要角色——进行辩护。一直以来,这些家长式自由至上主义者都相当有影响力,以致这个主题的畅销书《助推》(Nudge)的作者之一,还成为奥巴马总统执政时期的重要监管官员,另一位作者也成为英国首相的顾问。
在这个全球化时代,家长式自由至上主义已成为各国政策制订的主要模式之一,自称自由主义者(liberals,如参与联合政府时期的英国自由民主党人)、社会民主党人以及保守派人士都倡议且落实家长式自由至上主义。这个主义的“正确”与“错误”观,源自功利主义的政治哲学,其中,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的著作是他们的重要理论依据,而家长式自由至上主义更是源于边沁的“圆形监狱”(panopticon)构想,那种监狱的设计是为了狱监能随时监看受刑人的行为。边沁的想法是要给予受刑人明显的自由选择,但同时也让他们知道一旦自己做出“错误”的选择就会被惩罚。
引言
第一章 基本收入的意义与历史起源
第二章 以基本收入实现社会正义
第三章 基本收入与自由
第四章 改善贫困、不平等与不安全
第五章 支持基本收入的经济理由
第六章 反对基本收入的标准意见
第七章 基本收入的财政负担能力问题
第八章 基本收入对工作与劳动的意义
第九章 基本收入的替代方案
第十章 基本收入与经济发展
第十一章 基本收入创议与试点计划
第十二章 政治挑战——如何从这里到那里
附录 如何实施基本收入试点计划
BIEN相关机构清单
致谢
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