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经济与工业强国之路》:
在国家竞争优势和竞争力的研究中,比较有权威性的就是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波特提出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波特认为决定国家竞争优势的宏观因素共有六个方面:生产要素状况、需求状况、关联的和支柱产业、公司战略、结构和竞争对手、机遇和政府,前面四个方面是核心影响因素,这些核心要素创造了企业竞争的基本环境,每一个核心要素都会影响产业国际竞争优势的形成,它们构成了著名的“钻石模型”。
关于国家竞争力的概念,学术界仍然存在很大的争议,Porter(1990)认为,在国家层面上,竞争力的唯一意义就是国家生产力,并提出决定国家竞争力的四大因素:需求条件、要素条件、企业战略与结构和竞争对手、相关产业及支持产业的表现。而Yoffie(1990)则认为,决定一个国家对外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包括熟练劳动力、研发导向型产业、自然资源产业、内部需求、产品生命周期和产业内贸易。Doran(1993)将国家竞争力分为四个基本方面,每一个方面再由生产力的提高、环境条件、社会政治稳定和人力资源强化等不同的指标加以定义。对国家竞争力持批评意见的PaulKrugman(1996)则认为竞争力概念的唯一意义只在于其是生产率的代名词。瑞士洛桑学院(IMD,1996)认为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是竞争力资产和竞争力过程的统一,其主要是指一国或该国企业在全球市场上较之于竞争对手获得更多财富的能力,是一个国家在其特有的经济与社会结构里,依靠自然资源禀赋来创造附加价值,或着重于改善国内经济环境条件以吸引国外投资,或者依靠国内经济来创造并提高附加价值增加一国财富的能力。世界经济论坛(WEF,1996)的定义则是一国能够达到持续高经济成长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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