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统计学前沿系列·中国地区能源利用效率:统计测度与实证研究》:
首先,单位GDP能耗指标包括了大量结构性因素,当国家或地区的产业(行业)结构发生升级变动后,指标值将显著变化,但这并不表明经济中能源利用的技术效率发生了变化,因此单位GDP能耗指标忽视了产业间的技术差别以及能耗差别,不能表现国民经济体中各个不同产业在能源利用效率上不同的发展变化。
其次,单凭能源要素投入无法完成全部社会生产活动,而GDP是一个经济体中各种不同生产要素的综合产出,因此单位GDP能耗指标无法反映劳动力、科技水平等其他生产要素对能源投入的替代效应。
第三,现实经济中使用的能源种类显然是多种的,不同种类能源在根据现有技术使用时,会有不同的利用效率差异。而GDP能耗指标只是经济体总产出的货币表现与总能源投入(能源消费)之间的比值,它忽视了不同种类能源之间的替代效应,也不能反映能源结构不同的经济体(例如各地区)之间的能源利用效率差异。
因此,我国能源利用效率相关统计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们建议如下:
第一,需构建“综合性能源强度指数体系”。
针对单位GDP能耗指标存在的局限,建议我国尽早建立“综合性能源强度指数体系”,从而获得多要素能源效率指数。初步设想是引入层级结构,将能源利用情况按照地区、行业和不同能源结构进行多维分类,分别测算个体能源强度的时间序列数据,再由低层次的各类能源强度数据采用加权汇总的方式生成更高层级的能源强度数据,直至最终生成全国或地区、行业层面的能源强度指数。
综合性能源强度指数体系是基于大量特定经济活动的能源强度的综合。它可用于监测全国(或地区)整体宏观经济、终端部门以及各类分支部门的能源强度改变,对行业和地区能源效率的变化和内在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在相当程度上弥补了单位GDP能耗指标方法简单、忽视结构性影响的局限。
实际上,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在进行这方面的尝试。美国能源部(MOE)下设的能源效率与可再生能源办公室(Office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Renewable Energy)设计了能耗强度指标体系,取得很好效果。该指标体系使用三类指数来解释历年能源利用变化:
(1)活动指数,反映经济中某个部门活动水平的变化;
(2)个体能源强度指数,用来反映各分支部门或经济组成部分的能源强度的影响;
(3)结构指数,用来表示经济结构变动的影响。
第二,应重视地区和行业层面的能源利用效率统计。
全国层面的能源利用效率数据往往会掩盖地理空间差异,难以得出真实结论,还应该结合横截面的地区或行业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各地区间不同的能源消费规模、能源产业结构和能源利用效率会对区域经济发展施加重要影响;同时能源供给的可流动性、技术的外溢又使各地区间能源利用效率存在复杂的互动影响,这是基于全国整体层面的能源统计分析所不能测度的。因此,开展更为深入、细致的地区(或行业)能源利用效率统计工作,可为中国区域经济规划和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依据,从而制订科学的能源利用政策,合理选择产业布局和区域经济规划。
当前国外有大量研究对地区或行业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以对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更加全面的测度。但是在中国这个领域还处于刚刚开始阶段。当前,中国地区能源利用效率统计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统计数据发布不及时、统计方法不公开、不同地区的统计口径不衔接。为此,笔者建议加强地区间能源统计的合作,统一各地区能源统计的统计口径、指标体系和数据公开制度,借鉴和吸收国外能源利用效率统计制度中的规范做法,加强中国能源统计数据的地区可比性以及国际可比性。
第三,应进一步开展能源统计数据的后期开发利用。
为深入发掘能源利用效率统计数据的内在信息,我们建议进一步加强政府统计部门与学术界的沟通合作,做好相关数据的后期开发利用。如前所述,当前学术界有大量研究对中国能源消费以及能源利用效率进行分析,例如通过指数分解将能源生产率分解为要素结构变化与技术变化等若干部分;将R&D作为一种额外要素引入测度模型,研究科技进步是否显著影响能源利用效率;还有的引入数据包络技术、随机边界等较为复杂的方法对多要素能源效率进行测度,等等。这些学术性工作显然迫切需要来自政府统计部门的支持。一方面,政府统计部门通过及时、公开发布权威、精确的统计数据将支持能源利用效率的学术研究;另一方面,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和能源利用效率统计测度方法的改进也会促进政府统计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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